新京报讯10月31日,一心堂(002727)发布2024年前三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5.89亿元,同比增长6.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3亿元,同比下降57.36%。
其中,第三季度实现营收42.84亿元,同比增长3.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9.91万元,同比下降94.16%。
另外,一心堂还在报告期内补税及税收滞纳金5048.95万元。一心堂表示,各子公司2023年接受所在税局完成对前期纳税情况进行税务辅导后,于2024年再次依据母公司的税务政策调整政策执行口径。2024年三季度部分子公司依据本地税局指导完成数据确认及申报,合计税金及滞纳金5048.95万元,已在2024年第三季度进行会计处理。目前尚有部分子公司正在接受税收辅导,待有进一步结果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本次接受税务辅导申报缴纳的相关税金,主要是因独立纳税门店房租费等费用由总部统一签订合同,税务机关按总部统一采购再转售给门店进行认定,依照视同销售的有关规定等计算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并自税款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公司已对相关的业务及管理流程进行优化。
以下为摘录的内容: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未列举,但本公司认定为非 经常性损益且金额重大的项目,其名称、金额及原因具体如下:
项 目:补税及税收滞纳金
涉及金额(元) :-50,489,527.01
原 因:各子公司 2023 年接受所在税局完成对前期纳税情况进行税务辅导后,于2024 年再次依据母公司的税务政策调整政策执行口径。2024 年三季度部分子公司依据本地税局指导完成数据确认及申报,合计税金及滞纳金 50,489,527.01元,已在 2024 年第三季度进行会计处理。目前尚有部分子公司正在接受税收辅导,待有进一步结果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本次接受税务辅导申报缴纳的相关税金,主要是因独立纳税门店房租费等费用由总部统一签订合同,税务机关按总部统一采购再转售给门店进行认定,依照视同销售的有关规定等计算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并自税款滞纳之日起, 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本公司已对相关的业务及管理流程进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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