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贴1.95万元 贵州汽车置换(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发布

多彩贵州网2024-11-01 14:43:00  55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陈熺)11月1日,记者从贵州省商务厅获悉,针对近期汽车置换(报废)更新省级补贴政策调整,贵州省商务厅印发了《贵州省2024年汽车置换(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政策调整后的补贴范围和标准、补贴对象以及补贴申报、审核、发放流程。

《实施细则》明确,本轮活动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在全国范围内,通过汽车、二手车经销企业(或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转出或报废旧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燃油乘用车或二手乘用车,且新车销售发票出具地为贵州省范围内的,将给予补贴。其中,购买新能源汽车统一按交易发票(价税合计)金额16%给予补贴,最高补贴1.95万元;购买燃油车及二手乘用车(含二手新能源车)按交易发票(价税合计)金额15%给予补贴,最高补贴1.9万元。

《实施细则》要求,消费者报废的旧车需是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旧乘用车,新购的乘用车要于12月31日前完成车辆初次登记上牌。所有涉及置换(报废)更新的车辆在整个活动期间仅可参与一次,涉及车辆不可同时享受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政策溯及以往,对10月31日前活动期间内产生的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旧车转让置换采取追溯补偿机制,对旧车转出并购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将给予补贴,消费者需按申报平台提示上传真实的交易发票及车辆过户等相关凭证供审核,11月1日后个人之间的转让置换不可参与本活动。

在补贴申报、审核和发放方面,《实施细则》明确,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进入“贵州省汽车置换(报废)更新”小程序提交申报材料,提交的信息需真实完整,符合细则要求。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将通过“汽车置换(报废)更新”小程序告知,申请人按要求在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原渠道补正有关信息,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一审:罗晟鸣

二审:何秋怡

三审: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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