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 电动车有新政策, 二、三、四轮都在内, 事关上牌、上路

颖颖开心趣事2024-10-25 12:05:33  40

(文/电动车的这点事,于头条率先发布,严禁搬运亦或借助 AI 再度创作,如有侵权,必究其责

随着各地对电动车的管理越来越规范化,电动车上路的要求也越来越明确,不过每个月电动车都会有新政策实施,11月起,电动车又迎来了新消息,二、三、四轮都在内,这一次事关车辆的上牌、上路与充电,一起来了解一下。

事关二、三、四轮车上路的新政策

众所周知,电动车严格管理以后,要求电动车先上牌照,然后才允许上路行驶,未上牌的车辆是不允许上路的。

各地都有大量的非标电动车存在,这些车辆由于资质不齐全,所以无法上正式的号牌,影响车辆的正常上路。为了方便车主使用这类车辆,多地给车辆备案登记,安装临时号牌,允许车辆上路,方便老年人出行。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非标电动车备案登记都是采用集中办理的方式,所以有截止时间,在截止时间之前需要完成备案登记与申请临时号牌,时间截止以后将不再继续办理。

近日,四川广元公安交警发布通知,明确从11月1日起,未申领并规范安装车辆号牌或者临时备案登记标识牌的电动车,包括二、三、四轮车在内,将禁止上路行驶,违反相关规定将会受到依法严肃处理。

事关电动车停放与充电的新政策

自从2024年4月开展全国电动车安全链条整治行动以来,各地对电动车的停放与充电开始加强管理,要求电动车必须规范停放,而且不允许违规充电。

近日,广西柳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明确从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柳州市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规定》。

该规定对柳州市的电动车停放与充电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电动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同时还明确了禁止携带电动车或者电池进入电梯轿厢,保障车主的人身安全。

另外在电动车的充电费用问题明确了,充电电价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政策实施,同时明确电费与服务费分开,而且需要明码标价,不可以擅自加价。

在规定中也明确了将会通过多种方式增加停车位与充电桩,特别是一些老旧的小区,要改善停车充电难的问题。

事关电动车上牌的新政策

购买了电动车以后,需要到本地的车管所进行注册登记,然后申请号牌,这样才可以上路行驶,不过广大车主要注意,并不是所有的电动车都可以申请正式号牌,从11月1日起,这类电动车不允许上牌照了。

从11月1日起,电动车要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目前需要符合的标准包括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等。

接下来相关部门会对强制性国家标准认证进行更新,在2024年10月31日前符合标准的车辆完成认证变更,逾期未完成认证变更的,可以暂停三个月,暂停期内完成认证可以恢复证书的有效性,如果不能完成认证,将撤销认证证书。

同时从11月1日起,如果没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可以办理登记上牌,也就意味着这类电动车将不可以继续上路行驶。

总之一句话,从11月1日起,电动车有多个新政策实施,既包括常用的两轮电动车,也有三轮四轮电动车在内,既有地方性的法规,也有全国性的政策,所以广大车主一定要遵守相关的规定,避免到时候因为违规而受到处罚。那么,您对11月的电动车新政策怎么看?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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