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龙头海外融资加速, 扩大市场、减少内耗是当务之急

观察者网2024-10-21 17:47:42  56

(文/张志峰编辑/周远方)

中国光伏头部企业仍在积极寻求破局之路,继上周逆变器与储能龙头阳光电源之后,光伏组件龙头晶科能源也正式披露了通过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赴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融资的计划。

10月20日下午,晶科能源通过上交所发布公告称,此次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不超过发行前其普通股总股本的10%,即不超过约10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亿元。若成功上市,晶科能源将成为首家在A股、美国、德国三地上市的中国新能源光伏企业。

赴德上市成为新出路

发行预案显示,此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晶科能源美国1GW高效组件项目、山西二期14GW一体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借款。

晶科能源公告中解释了发行GDR的三大目的。一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一步优化一体化布局,增加先进产能占比,有力提升其N型组件产能,巩固其在N型领域的地位。

二是有助于其践行全球化发展战略,加快推动海外产能建设布局。目前,晶科能源已拥有行业最大的海外一体化产能。

该公司表示,将在现有产能的基础上,将以本次募集资金积极推进美国1GW组件项目,加速从全球营销到全球制造的转型,同时助力其灵活应对国际贸易壁垒。

三是晶科能源认为,光伏行业为重资产及资金密集型行业,技术迭代快、市场需求旺盛等特征要求行业内企业保持高强度的资本投入。在光伏行业整体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该公司经营规模亦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趋势,亟需通过本次发行增强资金实力,缓解资金压力等。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晶科能源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提高,流动资金增加,同时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等。

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晶科能源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可能下降。随着募投项目建设完毕并逐步释放效益,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提升。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晶科能源的上市地德国,是欧洲最大单一光伏市场。

2024年4月,晶科能源曾向德国最大的光伏电站之一——TheWitznitzSolarPark交付了超过110万件新型N型组件。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是欧洲第二大证券交易所。若顺利发行上市,晶科能源在德国和欧洲市场的知名度有望提升。

事实上,在此之前,已有多家新能源企业宣布境外发行GDR。

10月14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阳光电源(300274.SZ)也刚刚宣布将在境外发行GDR,并拟在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

阳光电源拟募资不超过48.78亿元用于储能项目、海外逆变设备及储能产品扩建项目、数字化提升项目以及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行业普遍认为,此次上交所和深交所两家龙头企业集体赴德上市的官宣,也标志着去年10月第三次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中,双方达成的关于“加大力度支持更多企业发行GDR,不断提高中德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水平”等一系列共识正在加速落地。

相较于此,瑞士证券交易也是国内光伏企业发行GDR的热门选择,但发行结果不如人意。

如隆基绿能,早在2022年就宣布赴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拟募集资金总额近200亿元。后续其GDR申请获得证监会受理,但至今再无更多动态。

同样,爱旭股份和福斯特也曾计划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但后续并未正式提交GDR申请文件。分别于2023年6月和2024年初,宣布境外上市计划终止。

而晶科能源、阳光电源是2022年GDR发行提速扩容后首批拟赴德上市的企业,也是2023年GDR新规后首批开展海外融资的企业。

光伏组件不得低于1.68元/W成本价

在行业人士看来,国内头部光伏企业加速在国际市场上募集资金,也是减少其对国内市场的过度依赖和竞争,从而减少行业内卷现象,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步。

事实上,2023年以来,中国光伏产业的关键词既是内卷、降价。硅料、硅片、电池片到组件的价格较年初都有大幅下降,部分产品价格跌幅超过50%。这种价格的大幅下滑导致了光伏产业链中多数企业的盈利空间受到挤压,部分企业甚至出现了亏本销售的情况。

为了应对价格内卷带来的负面影响,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多次召开会议,呼吁企业加强行业自律,防止恶性竞争。协会强调,低于成本的投标和中标涉嫌违法,呼吁企业尊重市场规律,遵守法律规定

10月18日,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再放大招,直接通告称,光伏组件低于成本价投标中标涉嫌违法,同时公布最低成本价0.68元/W。

或受此消息影响,多只光伏领域股票当日大涨。晶澳科技开盘即被拉升至涨停板,TCL中环、隆基绿能、通威股份、福斯特等十余只股票涨幅超过5%。

尽管有光伏企业认为,光伏组件不得低于0.68元/W的成本价目前还是一个倡议,后续的遵守情况,以及如何处罚还有待确认,但仍不可否认,这已经是整个光伏行业避免恶性竞争的一个重要且直接有效的举措。

据媒体统计,近期多次光伏集采的中标价都低于协会0.68元/W底线。例如,国华投资2024年第三批光伏组件设备集中采购公开招标中,前二中标候选企业的投标报价分别为0.662元/W和0.678元/W,均低于此次光伏行业协会公布的成本底线;在国家电投的招标中,部分企业的中标价格低于0.68元/W,包括协鑫、华耀光电、晶澳、一道新能等企业的部分标段中标价均低于0.68元/W。

事实上,当前行业恶性竞争现象早已引发业内担忧。就在今年8月底,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指导下,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已经在北京组织召开“光伏电站建设招投标价格机制座谈会”。在这场座谈会上,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目前全行业亏损的局面不利于光伏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合理低价对于下游电站业主来说也不利于保证产品质量和交付。

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10月14日晚发布的官微消息,在本次座谈会上,各位企业家及代表就“强化行业自律,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强化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畅通落后低效产能退出渠道”及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并达成共识。

此外,行业人士指出,中国光伏企业在面对价格内卷的挑战时,还需要通过技术创新、市场多元化、行业自律和政策支持等多方面的努力来寻求突破,实现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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