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0月21日丨亚邦股份(603188.SH)公布,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2024苏04执恢49、50、51、52、53、56号之一),主要内容为:解除对被执行人亚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许旭东合计持有的亚邦股份11,890万股的冻结;将上述11,890万股亚邦股份股票交付申请执行人国经集团,以流拍价275,949,100元抵偿被执行人所欠债务,所有权自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江苏国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时起转移。国经集团持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裁定执行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0.85%。同时,经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获悉,国经集团前期司法竞得并经法院裁定成交的亚邦股份股票5,010万股已于近日完成过户登记,占公司总股本的8.79%。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国经集团将持有亚邦股份29.64%的股份。国经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常州市武进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武进国资办”)。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国经集团,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武进国资办。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从而对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和涉及控股股东业绩补偿等承诺履行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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