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21日消息(记者胡波)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报道,中共中央、国务院21日发布《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提高产业工人经济收入,坚持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探索对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股权激励。
《意见》还提出,力争到2035年,培养造就2000名左右大国工匠、1万名左右省级工匠、5万名左右市级工匠。
对外经贸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劳动经济学会劳动力市场分会会长李长安
围绕《意见》的内容要点,记者第一时间专访对外经贸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劳动经济学会劳动力市场分会会长李长安。
记者:《意见》中提出的这些举措,特别是收入方面的具体内容,应该都是产业工人特别关心也特别期待的。您怎么看这些内容?
李长安:产业工人的待遇以及改革技能人才的薪酬体系,应该是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非常重要的举措。也就是说,要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
现在出台这样的文件,既十分重要又十分必要。当前及未来的一段时期,不断提高产业工人及其技能型人才的报酬,对于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他们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记者:现在提出这样一些举措有什么特别的深意?
李长安:应该讲,这是在当前阶段针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的。比如说,产业工人总体来讲平均薪酬不高,激励机制不足,特别是针对技能型人才的薪酬体系还不完善。
所以说,这次的举措主要是针对在建设现代产业工人队伍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或者问题、堵点和难点而提出来的。
记者:提高产业工人经济收入的这些举措一旦实施之后,您觉得可能会带来什么样的积极影响?
李长安:特别是对于技能型人才队伍的建设,会形成一种有效的激励环境。比如,能够充分发挥大国工匠这类高技能人才的带头作用以及示范作用,这样对于整个产业工人队伍素质的提高以及激发他们的创造性,都能形成一种好的正向激励。
建设一支适应现代化产业发展、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产业工人队伍,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因素。如何更好地发挥这些激励机制的作用,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特别关键的问题。总的来讲,一方面是重视了改善他们的收入现状、更好地优化薪酬结构,另一方面还特别注重了长远的激励和长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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