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业主管部门及自律组织
我国精细化工行业主要由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进行宏观管理和行业自律管理。目前,精细化工行业的宏观管理职能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等;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负责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等;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承担行业引导和服务职能,主要负责产业与市场研究、对会员企业的公共服务、行业自律管理以及代表会员企业向政府提出产业发展建议和意见等。
目前,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对精细化工行业的管理仅限于行业宏观管理,具体的业务管理和产品的生产经营则完全基于市场化的方式进行。
二、行业主要法律法规与产业政策
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安全环保意识的不断提升,国家和地方先后密集发布相关政策,不断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行动。同时,我国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等目标承诺,预计国家和地方碳达峰行动方案将逐步推出。上述政策不仅给传统化工产业带来了挑战,也给精细化工行业带来了更大的市场机遇,将提高产业准入门槛,淘汰低端、落后产能,支持高技术水平、高附加值的优质化工项目落地,有利于化工产业的有序竞争和高质量健康发展。
行业遵循的主要法律法规
行业相关产业政策
发布时间 | 政策名称 | 相关内容 |
2021年3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推动石化、钢铁、有色、建材等原材料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扩大轻工、纺织等优质产品供给,加快化工、造纸等重点行业企业改造升级,完善绿色制造体系。 |
2021年1月 | 《石油和化学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南》 | 选择一批需求量大、应用面广、有较好技术基础的重点化工新材料产品,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深化产学研用合作,通过技术改造和升级,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品种和牌号,实现高端化、差异化、系列化发展,同时降低生产成本。 |
2019年10月(2021年12月修改)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鼓励类:获得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农药、兽药等优质安全环保农业投入品及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开发;鼓励类: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的农药新品种、新剂型、专用中间体、助剂的开发与生产,定向合成法手性和立体结构农药生产,生物农药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与生产;鼓励类:锂离子电池用三元和多元、磷酸铁锂等正极材料、中间相炭微球和硅碳等负极材料、单层与三层复合锂离子电池隔膜、氟代碳酸乙烯酯(FEC)等电解质与添加剂;废旧电池资源化和绿色循环生产工艺及其装备制造;鼓励类:水性木器、工业、船舶用涂料,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涂料,低VOCs含量的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用于大飞机、高铁等重点领域的高性能防腐涂料生产;单线产能3万吨/年及以上氯化法钛白粉生产。 |
2015年5月 | 《中国制造2025》 | 加快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全面推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轻工、印染等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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