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又有一批电动车上路新规出台!本次新规涉及电动车、摩托车和三轮车改装、拼装、加装新政策,有些人违规被罚了5000元,也有人违法改装车辆被交警查扣,今天我给大家盘点一下这些新规,车主注意了,避免上路被罚。
下面我们通过3个典型案例来剖析政策,这个政策在其他地区也有类似,希望大家参考:
案例一:浙江温州: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罚款5000元
2024年8月14日,温州市的龙港镇交警在执勤中查获一辆非法改装的电动车,该车的车主徐某在8月1日从店主黄某那里购车时,要求店主对车辆进行电池改装,也就是改装加装了铅酸电池,让电动车的续航里程更远,这种改装行为以前在其他地区也有,但一般被查,罚款不多。
本次交警约谈了店主黄某,并对黄老板予以5000元的罚款,对车主徐某予以100元罚款。
大家想想,本来是购车的徐某要求改装电动自行车的,也就是徐某是策划者,店主黄某帮其改装,反而被罚更多。所以电动车门店老板要清醒,不能随便帮人改装电动车。
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车行为将被处罚
当然,这个处罚也是有根据的,那就是《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条例第18条规定,禁止实施下列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一)拆除或者改变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导致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
(二)改变电动机、蓄电池组等影响车辆安全性能的部件的;
(三)拼装电动自行车或者将无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加装动力装置的;
(四)加装座位、车棚、车厢、支架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驾驶安全的装置的。
所以,擅自改装电动车行为就是违反了这个条例规定。同时,对已经改装的电动车上路一旦被查处,就会面临处罚。
改装电动车被罚5000元,驾驶改装电动车被罚100元
根据条例,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对驾驶改装电动车的驾驶人也有相应处罚规定:
驾驶有其他改装、拼装、加装情形的电动自行车的,处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驾驶改装车的罚50-300元;销售或动手改装电动车的门店会被处罚5000-50000元,可见谁经手改装谁担责更大,所以商家不要被鼓动随便改装,否则吃亏就大了。
案例二:浙江海宁:对电动车加装电池,被罚款5000元
2024年5月21日,海宁交警查获一辆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该车加装了一块电池,商家刘某明知对电池加装属于非法行为,但为了获利还是改装了,被交警部门罚款5000元。
这个案例说明:即使你只是加装了一块电池,也属于对电动车改装,同样要面临大额罚款。
案例三:浙江临安:对电动车加装了后尾箱,被罚款5000元
2024年6月20日,临安市张某驾驶电动车在东塔路高速路口,与史某驾驶的轻型货车发生碰撞。这起交通事故,引发了一起追责,因为在之后的事故处置中,民警发现张某驾驶的电动车加装了后鞍座和后尾箱。
在后面的调查中,民警不辞劳苦,终于找到了售卖电动车的门店,原来该门店老板余某在2022年10月18日对张某购买的电动车加装了后鞍座、后尾箱。
要知道,发生事故离改装已经有快2年的时间了!但还是免不了追责!
经交警认定,售卖给张某的电动车商家余某实施了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18条的规定,被罚款5000元。
是不是感觉很冤很无辜呀?两年前帮车主改装的电动车,两年后因为车主发生交通事故被查,结果自己被追责被罚款。
看到这个处罚的电动车商家,是不是有种瑟瑟发抖的感觉呀?
总结
本次列举的3个因为电动车改装而被罚的案例,都发生在浙江,其实在其他地区也有类似的处罚,只是各地的处罚金额和细则有所不同,但对电动车改装行为的处罚都有规定,毕竟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行为就是一种违规行为,将会受到处罚。
至于案例三那个两年前改装的电动车,还被罚了5000元,说明即使是以前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也不能上路骑行,否则一旦被交警查到,仍然会被处罚,车主注意了。
对于以上对改装电动车的处罚行为,你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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