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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郑州10月15日消息(记者张丽娜)近日,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收到厦门市民吕方投诉,她表示,河南省君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兰咨询公司”)在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时涉及虚假宣传和诱导消费。
其称今年4月份与男友分手后,曾在某社交平台上浏览和点赞过相关视频,后续便有陌生人主动私信交流。在交流中,这位自称在君兰咨询公司任职的工作人员表示,机构老师很专业,有很大概率可以帮她挽回感情,吕方便购买了情感咨询服务。
据吕方讲述,机构人员在明知前男友明确拒绝复合的事实上,隐瞒了事实真相、过度承诺、编造谎言、持续性哄骗控告人持续交费。她一步步从2000元的情感咨询,到2880元的“远程介入”,再到6800元的“双向远程介入”,最终到84000元的“实地调解”,共花费了95680元。
所涉公司与投诉人各执一词
“2000元的心理咨询就是给我一些材料,让我去自学,没提供什么咨询服务,2880元的‘远程介入’是丽丽(涉事公司工作人员)说他们公司的远程团队加男友微信,了解男友真实想法,但男友没加我微信也没找我复合。我在购买这两个服务后,发现没效果,丽丽便说见面就能和好,说要帮我约见前任,让我再付6800元‘双向远程’服务的钱帮我约见男友,见面后,男友却叫我去相亲,说以后再也不见面了。”投诉人吕方说。
“我问丽丽为何见面是这样的结果,丽丽开始各种指责我,说我没聊好天,我就一直以为是我的问题,陷入严重自责、内耗的情绪中,此时他们又推销起了之前反复提到的84000元的实地项目,说只要他们老师来一趟什么都搞定了,我再三反复确认能不能真的帮我挽回男友,她说这个事情肯定可以,叫我放心,说他们是专业的类似这种保证的话。”吕方认为她在自责情绪以及机构人员各种洗脑的情况下就把钱交了。
吕方回忆以往各种细节,发现问题,她说:“在6880元和84000元的两次赴约中,前男友态度明显特别反感,不像丽丽所说的‘男友想主动约见’,才发现端倪,然后我就通过警察,帮我去问我的前男友了解一些真相,通过警察和男友的通话我才知道他们没有做调解。”
君兰咨询公司与投诉人所签订的心理咨询服务协议中的部分内容(央广网发受访者提供)
“在明知前男友明确拒绝复合的情况下,君兰咨询公司工作人员仍瞒着我,未告知我前男友的真实态度,骗我完成了‘实地调解’服务的‘形式上的见面’,并没有进行实质调解,更没有达到承诺的效果。”吕方说,“君兰咨询公司工作人员一步步诱导我多次高额消费,涉及合同诈骗、虚假宣传和诱导消费。”
君兰咨询公司负责人面对投诉人提出的质疑表示,通过查看工作人员与投诉人的聊天记录,认为并没有投诉人所说的隐瞒男友真实态度骗其消费的行为,服务是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开展,并表示为投诉人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有心理咨询资质证明。
记者随后在投诉人吕方提供的“8月15日厦门警方与其前男友的通话录音”中听到,其前男友表示,前期已对吕方“朋友”(君兰咨询公司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过目前有在谈,拒绝与吕方复合,但吕方“朋友”以“解开误会、过各自的生活”为由,促使他们进行了最后的见面。
面对君兰咨询公司负责人和投诉人的互相质疑,记者要求公司负责人提供相关证据,公司负责人表示涉及隐私,不方便提供,并表示如果有异议,吕女士可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
是消费纠纷还是诈骗?记者致电了厦门市一民警,他表达了个人看法,机构有夸大宣传、诱导二次消费的嫌疑,属于消费纠纷的范畴,不在合同诈骗范围内,夸大宣传效果方面的投诉属于市场监管部门管辖。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千秋表示,实践中刑事诈骗和民事欺诈容易混淆,合同类型的刑事诈骗要求基本或者全部的“事实”都是虚构的,行为人没有履约诚意,不是期待以合同的履行来获利,而是一开始就以合同的形式意图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从目前披露的情况来看,涉事公司不太像是刑事诈骗,更像是民事欺诈。
被投诉公司实际经营地址成谜心理咨询服务成“真空”地带
据企查查平台显示,君兰咨询公司成立于2021年9月,法人为来语欣,企业登记地址为郑州金水区玉凤路升龙凤凰城D区4号楼2604号。经营范围包含心理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等。
公司的实际经营地址是不同辖区监管部门在面对群众投诉时决定受理与否的关键信息。据公开信息显示,8月26日,君兰咨询公司登记地址已由原来的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万通街85号正商和谐大厦B座,更改为郑州金水区凤凰城D区。
9月19日,为了解实际情况,记者来到君兰咨询公司的登记地址——金水区凤凰城D区,发现这里是一间公寓,公寓内仅有一张床、一张茶几,并没有办公设备和工作人员。公寓内一位自称是君兰咨询公司的客服人员表示,实际办公场所在金水区环球大厦A座。
据了解,君兰咨询公司实际经营地址和如今更改后的登记地址都属于金水区凤凰台市场监管所管辖范围内,并由该所吴所长负责。
吴所长对记者表示,投诉人吕方的投诉事项应由郑东新区市场监管部门调查,该公司不归他管;而且企业所开展的心理咨询服务应由卫生部门监管。
8月29日,郑州市金水区消费者协会也反馈类似处理意见:不予受理,应由指定部门处理。心理咨询服务建议向卫生部门反映,涉嫌诈骗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
7月11日,投诉人将君兰咨询公司投诉至全国12315平台,此为行政复议结果(央广网发受访者提供)
9月22日,记者拨打了7月9日前往金水区环球大厦1409进行实地查看的凤凰台税务分局工作人员电话,该名工作人员表示,7月9日当天来到金水区环球大厦1409后,发现这里确实是君兰咨询公司的实际经营地址。
同时,记者致电了郑州12320卫生健康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卫生健康部门处理的是医疗机构心理科或精神科的医疗纠纷,所涉公司提供的情感挽回、情感咨询服务,不在医疗治疗范围内;卫生部门不负责审核和颁发企业心理咨询与服务资质证明,建议投诉至市场监管部门。
目前,据投诉人反映,郑州金水区凤凰台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已联系她,表示愿意去帮助她跟商家协商。
多名投诉者投诉企业情感咨询服务
在君兰咨询公司变更企业登记地址前,郑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商都路市场监管所就曾接到事关君兰咨询公司的多起投诉。
据了解,君兰咨询公司的负责人,同时也是河南星恋心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恋咨询公司”)和郑州市金水区蓝策心理咨询工作室(以下简称“蓝策工作室”)的实际负责人。有投诉人向记者表示,他们曾在君兰咨询公司、星恋咨询公司、倾语咨询公司等涉及情感咨询服务的公司购买过情感咨询与挽回的服务。
他们都表示,在某平台点赞或评论过相关情感主题的视频和帖子后,便有陌生人主动私信他们说可以提供情感挽回服务。记者经过查看聊天记录、合同、公司介绍文件等了解到,投诉人所投诉事项内容大多涉及“前期情感辅导”“远程介入”“实地调解”等服务名目。
像福建泉州市民王琳和广西梧州市民彦真就和吕方有相似的遭遇,他们分别在君兰咨询公司和星恋咨询公司,购买过价格1万元左右的情感挽回服务,但都表示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人员隐瞒被挽回方真实想法,不顾实际情况持续诱导多次消费,没有效果,感到被欺骗。
记者发现有部分谨慎的消费者会去企查查等平台查询公司涉诉的情况,以此作为选择情感咨询公司的依据。但是记者了解到,情感咨询公司和消费者所签的合同内都限定了纠纷处理方式——仲裁。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千秋曾向记者表示,双方的合同中如果存在有效的仲裁管辖条款,发生争议时,就只能仲裁不能提起诉讼,仲裁一裁终局,处理效率比诉讼要高。但有效的仲裁管辖条款会起到排除诉讼管辖的效果,仲裁结果不对外公开,网络上便不会显示公司所涉及的相应纠纷。
价格84000元的“实地服务”合同中的部分内容,据投诉人称公司并没有实际提供对应服务,而君兰咨询公司对投诉人的说法并不认可(央广网发受访者提供)
面对此类纠纷,如何解决?邓千秋建议,购买服务一方如认为涉事公司存在欺诈行为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涉事公司退回所支出的款项,并要求涉事公司“三倍赔偿”;涉事公司不同意的,购买服务方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涉事公司涉嫌欺诈或者其他相应的违法行为为由,要求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文中吕方、王琳、彦真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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