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胡月梅报道 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稳步提高,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银发经济发展日趋深化……
10月17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民政厅主要负责人介绍了我省老龄事业发展有关情况,同时,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共同回答记者感兴趣的问题。
据悉,截至2023年末,全省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23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29.4%;全省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881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21.1%。我省持续打造“颐康辽养 乐享银龄”服务品牌,努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全省老龄事业稳步有序健康发展。
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辽宁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制发20项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省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辽宁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其中有5项涉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截至2023年末,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150.3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020.4万人。全省有3796户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46.6万人。已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186.2万个。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721.7万人,享受普通门急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异地就医823.5万人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救助、福利政策老年人46.2万人。养老服务质量稳步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断增强。
兜底保障和服务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全省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达到2.46万人,其中养老护理员1.5万人。养老服务质量水平逐步提升。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省卫生健康等部门联合印发《辽宁省贯彻落实“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实施方案》,加快推进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和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建设,全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增至1473家。银发经济发展日趋深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6种产品纳入工信部《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老年人生活环境愈加友好。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提质增量。各级住建、民政等部门实施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小区215个,补助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5万户。
下一步,我省将完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施机制,编制实施好“十五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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