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股份时任董事、总裁朱继敏被出具警示函

新黄河2024-10-15 23:31:29  91

新黄河客户端获悉,10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公布《关于对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总裁朱继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总裁朱继敏被出具警示函。

据悉,2024年2月8日,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董事、总裁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朱继敏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含)。

8月9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原董事、总裁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结果的公告》,截至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日,朱继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5,000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5,660元,未能达到原定增持计划的金额下限。

上述行为构成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违反承诺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第十七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决定对朱继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新黄河客户端:王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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