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印股份及高管因违规披露被罚警示函, 业绩预亏8000多万元实亏1.56亿元

羊城派2024-10-13 15:38:16  96

10月12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邵建明、邵建佳、吴珈乐、叶海燕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30号》。

公告指出,今年1月31日,海印股份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6800万至8400万元。

4月2日,公司发布《2023年度业绩快报》,披露公司净利润为亏损约8496万元。

4月26日,公司发布《2023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将净利润修正为亏损约1.56亿元。

4月30日,公司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约1.56亿元。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与年度报告披露的净利润金额差异较大,且未及时修正。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关于信息披露准确性、及时性的规定。

海印股份董事长邵建明、总裁邵建佳、董事会秘书吴珈乐、财务总监叶海燕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海印股份、邵建明、邵建佳、吴珈乐、叶海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海印股份及相关人员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广东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开资料显示,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邵建明,于1998年在深交所挂牌上市,经营范围包含日用百货销售;市场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出租柜台,物业管理;项目投资,产品展销、展览策划,计算机软件、硬件开发及技术服务等。

需要指出的是,今年9月17日,海印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因在6月25日至8月5日期间,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1元,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9月6日,深交所宣布海印股份终止上市,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摘牌前,海印股份公布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4.65亿元,同比增加了2.60%;净利润为1.13亿元,同比扭亏,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26.44%;扣非净利润为-4790.54万元,同比上涨47.61%;毛利率为37.48%,同比下滑4.16个百分点。

今年9月18日,海印股份公司股票正式从交易所摘牌。

文|记者詹淑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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