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严曦梦)10月11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支持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建设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在加快集聚高能级贸易主体和贸易平台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打造长三角民营企业海外总部集聚区,培育本土跨国公司。培育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民营企业总部、贸易型总部等总部机构在商务区集聚发展,增强全球资源配置、市场链接、对外辐射等功能。同时,支持商务区设定和用好各类引导基金,以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创新企业成长、优势企业并购重组和重点项目招商引资。支持商务区创建上海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以经营主体需求为牵引,协同推进制度创新,促进产业联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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