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 这类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

大皖新闻2024-10-10 11:11:07  126

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近日联合发布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有关要求及行业规范管理公告。

自2024年11月1日起,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等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对新提出认证委托的电动自行车,应符合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公告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生产、流通环节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各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要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严格核验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2024年11月1日起,对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的、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对不能保持《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企业,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其从公告名单中撤销。(央视新闻)

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目的。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https://www.414w.com/read/1349230.html
0
最新回复(8)
  • 逸歌瓦斯2024-10-11 17:58
    引用8
    以前不合格的库存应该消耗完了吧 所以现在才有这个规定吧
  • 落花流水儿2024-10-11 12:01
    引用7
    该开开,白牌一直开一直爽[爱心]
  • 小黑论金2024-10-11 08:33
    引用6
    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该生产的还在生产!
  • 阿山剧yuan2024-10-11 06:43
    引用5
    从源头抓起,挺好。老百姓这儿看看怎么怎么怎么做吧。老百姓没人认识这个什么变更不变更的合理不合理呢?别到时候买了上牌,你那儿也不给上。白白的砸在手里。
  • 华商网2024-10-11 02:05
    引用4
    和征求意见稿是一致的,网上那么多意见,看来也都白提了
  • 小天亚2024-10-11 01:02
    引用3
    这下整治的好,从根本出发,从源头查起,拒绝高速电车上牌上路,给社会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 阿珂谈汽车2024-10-10 17:25
    引用2
    为什么要增加北斗定位
  • 油门到底滴滴2024-10-10 12:33
    引用1
    这才是合理的管制,从源头厂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