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这些进去或要进去的老板们,是犯了什么问题。大多数情况下,当一个公司成立开始,就有一个罪在那里默默等着,叫做“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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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股东利用公司的钱给自己买车买房买游艇买飞机或其他资产等。
第二:股东利用公司名义借款但实际作用于自身。
第三:股东利用公司名义完成业务但利用个人账户收款。
第四:股东利用公司名义进行诸如吃喝拉撒等个人消费挂账在公司。
这几种行为都是属于职务侵占,一旦公司的其他合伙人去举报,涉及金额超过6万及以上都是能够立案的。就这个金额,怕是大多数老板都不以为意吧?这类行为在日常过程当中肯定出现过,不过是没有深究之类的。所以,老板们要记住,公司是你的,但公司的钱不一定都是你的,哪怕这个公司是一人有限公司。不要忘了,任何公司,在成立之时,就会产生一个绝对的大股东在那。
开公司赚了钱,想要自由支配,没问题,前提是把该缴纳的税费如实如期的缴纳完才行。不然不仅会出现“职务侵占”的可能,还会涉及到偷税漏税。
能理解大多数老板为什么原因走私账或者挂公账,原因都在于税费的高额支出,影响了实际利润。一年辛辛苦苦的忙碌下来,看着账上利润满心欢喜,再看纳税金额,一下子要支出30%-40%,立马愁容满面了。所以才会出现上述的那些问题,主要目的还是为了不缴纳那么多的税费。但是现在工商、税务、银行等各部门,针对企业和个人的账户资金流动监管的越来越严格了,这些方式真的已经行不通了。
在有预估的前提下,比如某个业务利润空间很大,但成本并不多,这时候,可以在业务进行之前,在园区内选择成立适合的“小规模个体户”、“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等,由新成立的企业去承接该笔业务,完成后利润体现在这些新的企业身上,由它们作为纳税主体去纳税。
符合相关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不仅是小规模个体户,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也可以申请核定征收。小规模个体户核定征收,申请成功之后,个税大致在0.6%左右,加上增值税和附加税,综合税率不到1.7%。如果业务体量较大且对方需要6%及以上的专票,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申请核定征收之后,企业所得税+分红个税加起来在1%左右,加上对应税率的增值税和附加税,综合税率在8%-15%左右。
这种方式,主要就是利用了一些对外招商相对较为困难的地方,通过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外来企业入驻提供税收,增加财政收入而进行的。基于企业真实业务的前提下,在降低企业自身的税费时,也能为当地提供一些额外的财政收入,达到一举两得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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