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6日消息(记者樊瑞)面对日趋严格的反垄断监管压力,科技巨头选择主动调整自己来规避监管风险。
4月1日,微软表示,将在全球范围内将其聊天和视频应用Teams与Office产品分开销售。
此前的2023年7月,欧盟委员会就Salesforce旗下工作空间消息应用Slack提出的投诉,对微软捆Office和Teams的行为展开调查。
去年10月,微软宣布在欧盟和瑞士不再捆绑销售两款产品后的进一步措施。6个月后,微软将这一行为扩展至全球。
微软为何宣布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分开销售?此举将会对欧盟的反垄断调查有何影响?全球强监管的趋势下,巨头会受到更严格的监管压力吗?
受访专家表示,不能将微软的拆开售卖行为理解为“分拆”。从全球趋势来看,各国对数字平台的监管是全方面的,逐渐从平台内竞争拓展到平台间的竞争,监管内容不止反垄断。
回应欧盟反垄断监管
4月3日下午,央广网记者前往西红门荟聚的微软授权店走访。微软工作人员表示,此前Teams与Office产品确实是捆绑售卖,“花钱购买Office产品后,就可免费使用Teams,发起组织会议。”该工作人员表示,暂未收到要将两个产品分开售卖的通知。
但微软的官网上已显示最新变化,给出用户更多选择。4月5日中午,微软官方信息显示,客户可以在包含MicrosoftTeams和不包含MicrosoftTeams的计划之间进行选择。
(微软官网上已显示是否包含Teams的购买选择)
回溯事件,微软被调查起源于四年前。2020年7月,Slack提起诉讼,指控微软非法将Teams与其主导的办公套件捆绑在一起。2023年7月,欧盟委员会指出,它已启动一项正式调查,以检查微软是否违反欧盟的竞争规则,将其聊天和视频应用Teams捆绑在Office365和Microsoft365的企业套件中。
为应对欧盟的反垄断诉讼,微软在同年8月表示,从2023年10月1日开始,它将把Teams从Office产品中分离出来,让竞争对手的产品更容易使用它的软件,以解决欧洲对竞争的担忧。到今年4月,微软将产品的分开销售范围拓展至全球。
欧盟为何启动反垄断调查?浙江大学经济法所所长张占江指出,系因微软凭借Office产品,在办公生产力软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欧盟担心微软会通过搭售把这种支配地位传导到Teams所在的通讯和协作产品市场上。正是出于对欧盟执法的回应,微软宣布将Teams产品与Office产品“拆开”售卖,允许用户单独购买这两个产品。
张占江向央广网记者强调,用“拆分”来描述微软此次的行为可能并不恰当。反垄断法意义上的拆分是指剥离企业资产,或将一个企业拆分成多个企业,其目的是从根本上断绝企业从事反竞争行为的能力或意愿,是一种结构性的救济手段。而微软此次的“拆分”则是企业内部对产品销售手段的改变,相当于“停止搭售行为”。
现在,微软将这一“拆分”行为从欧盟拓展至全球。微软解释指出,之所以要在全球范围内都停止搭售,是为了让跨国公司在跨地域进行标准化采购时具有更多灵活性,并对其产品保持清晰的认识。张占江指出,但从执法效果考虑,欧盟的反垄断处罚在全球范围内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如果欧盟对微软作出了反垄断处罚,其他国家后续跟进的可能性也很大。
上海财经大学竞争政策与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袁波分析,微软将其分拆运营的商业策略扩展至全球,主要是因为目前在全球范围内承受巨大的反垄断监管压力,除了欧盟委员会对其所展开的反垄断调查外,其在美国本土也面临相关反垄断诉讼,为了避免同时在多个司法辖区卷入反垄断争议,其及时调整现行做法,以降低反垄断风险。
主动“拆分”能避免反垄断监管吗?
微软并不是首次因为搭售受到反垄断监管。
袁波向央广网记者指出,微软的这一搭售行为其实由来已久,早在20年前的微软垄断案中就涉及类似的问题,当时微软被指控强制将其Windows操作系统与IE浏览器进行捆绑销售,其涉嫌滥用电脑操作系统市场的支配地位从事搭售行为,如今所涉及的行为则是滥用其在电脑办公软件市场的支配地位强制搭售Teams产品,两者在行为性质上是相近的。
北京君益诚律师事务所合规部主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研究员王轩也提到,微软当前面临的反垄断质疑是世纪初的历史重演,彼时微软因为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市场具有较大优势,被禁止将自己的IE浏览器捆绑在系统中,以给予其他浏览器开发者公平竞争的机会,同时满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如果被认定构成反垄断,微软将承担巨大处罚压力。袁波介绍指出,每个国家和地区的反垄断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存在差异,以欧盟为例,如果该行为最终被认定违反《欧盟运行条约》第102条,微软最高可能被处以全球年销售额10%的罚款。
微软此举意在降低其反垄断风险,那微软的行为能否有效回应欧盟的竞争担忧?是否足以避免欧盟在未来数月内对其的反垄断指控?袁波指出,此次分拆运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消除对其捆绑销售的反垄断质疑。
王轩也认为,微软主动将两款应用产品拆分可以有效回应欧盟的竞争担忧,从而降低违法风险。
但袁波也指出,即便微软做出了分拆运营的商业策略调整,也并不必然能够消除全部反垄断的违法风险。他进一步介绍指出,因为该做法仅能够消解捆绑销售的质疑,而面对不公平高价、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指责,仍然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后者在反垄断法上是与搭售行为相并列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作为巨头企业,微软主动解绑销售的行为无疑会对多个市场和行业产生影响。张占江分析指出,对Teams所在的通讯和协作产品市场而言,停止搭售行为会让更多竞争对手有机会接触到客户,从而鼓励该市场的竞争与创新;对微软等科技巨头而言,此举也间接反映出各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对跨界竞争高度警惕的信号,进而影响到它们的产品设计与销售方式。
全球巨头企业监管趋势几何?
全球正在加剧新一轮的监管风暴。
张占江表示,从全球趋势来看,各国对数字平台的监管是全方面的,逐渐从平台内竞争拓展到平台间的竞争。
2024年3月,欧盟《数字市场法》正式生效,该法要求作为守门人的大型平台有义务与第三方互操作,且限制了它们的自我优待等行为,关注重点是平台内部的竞争。近期,美国司法部与十几个州也对苹果提起了反垄断诉讼,指控苹果非法垄断了智能手机市场。值得注意的是,这份起诉书中指控的大部分行为,如苹果对超级应用和云流媒体技术的限制等,涉及平台和平台之间的竞争,因为这些技术会降低用户转向其他平台的成本,使用户更难被锁定在一个平台中。
张占江解释指出,美国司法部的逻辑是,苹果通过限制新技术的创新和应用,既限制了用户选择Iphone以外的智能手机,也妨碍了第三方开发者向用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这巩固了苹果在手机市场上的垄断地位。这些趋势表明,平台内、外的竞争状况都逐渐受到关注,且随着人们对平台具体竞争手段和竞争效果的认识加深,这种监管还会深入下去。
在王轩看来,对于欧盟而言,无论是《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还是《数字服务法》、《数字市场法》,背后都直指数字经济时代全球政治经济利益格局重塑问题。一方面,欧盟绝大多数个人和组织均使用美国企业的互联网应用产品,相应的个人信息、商业数据、社会舆论导向等众多方面面临安全风险,需要通过严格的数据监管来保障欧盟以及成员国的国家安全;另一方面,美国互联网巨头在数字经济浪潮的利益分配中占有主导地位,欧盟也希望通过强化反垄断监管来平衡现有的利益分配模式,保障中小竞争者及消费者的利益。因此,无论美国对于平台监管态度如何,欧盟都会持续重点监管大型平台企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强制拆分也是实现监管目的的可选手段之一。
他进一步介绍指出,欧盟的竞争监管范围比中国的反垄断监管范围广,包括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数据监管、价格监管、消费者保护等多方面,“整体来说,欧盟对平台企业监管趋于严格,反垄断只是其中手段这一。”
拆分会成为巨头要面临的选择吗?
3月21日,美国司法部联合16个州以及哥伦比亚特区在新泽西州联邦法院提交起诉书,对苹果非法垄断智能手机市场的行为发动了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部官员表示,并不排除利用拆分公司的措施解决这起反垄断诉讼。
在巨头面临较大监管压力的情况下,强制拆分会成为一种普遍性的救济手段吗?
反垄断法上的救济措施分为结构性救济和行为性救济,前者主要是指产权重构,后者主要是行权限制。拆分属于结构性救济措施的一种,其在经营者集中案件中是一种较为常见的救济手段。
袁波表示,纵观全球反垄断实践,拆分这一救济手段罕有适用,特别是在数字经济领域,在网络效应、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作用下,各细分市场普遍呈寡头竞争的市场格局,如果对拆分不加节制,可能会与该产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律相悖。而且,数字经济上述特点也决定拆分并不能有效解决竞争担忧。“在一定意义上,无论是反垄断法还是《数字市场法》,其关于拆分的规定更多的起到威慑效果,在实操层面仍然面临诸多问题,监管机构可能更倾向于采取强制许可、互联互通等行为性救济措施”,袁波总结表示。
张占江也认为,目前来看,拆分还很难成为普遍性的救济手段,针对具体反竞争行为的禁令与罚款仍是主流。一方面,从各国的执法现状来看,对大科技公司的规制也集中于行为救济,如欧盟对守门人义务的规定,又如在美国司法部对苹果提起诉讼的起诉书中,其请求法院实施的救济也集中在行为禁令。另一方面,如何把拆分设计得合理、持续促进竞争,本身难度就比较大,而且对科技巨头而言,它们的竞争优势往往来源于网络效应、技术研发和知识产权等多个方面,这种情况下拆分能带来的竞争效果是不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