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统筹地区就业,异地缴纳社保是再普通不过的事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都可办转移,这就涉及到参保地与待遇领取地的不同,今天来说说参保地与待遇领取地对养老保险有何影响?
一、参保地是实际缴费地,待遇领取地是指实际待遇发放地,一般情况,缴费地就是待遇领取地,但涉及养老保险转移时,有可能选择待遇领取地,如参保人户籍地甲地缴费11年,后跨统筹地在乙地缴费15年,符合享受养老金条件,按照户籍优先和转移相关政策规定,参保人可选择在甲地或乙地申领养老金并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二、参保人怎么选择待遇领取地呢,一是弄懂甲乙两地历年缴费基数、平均缴费指数的算法、过渡性养老金年限及计发比例、增发待遇有哪些?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如农村户籍军龄是否认定,户籍地是否有补缴年限、有没有地方政策不能办理转移的,二是确认能够办理转移后,再测算一下两地待遇高低,再决定是否办理转移。
三、特别提示
有选择地确定待遇领取地时,弄懂两地养老保险政策是关键,另考虑职工医保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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