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国行人的路权最高,只要是行人过马路,其他车辆都要老老实实等着。
咱们国家也有车让行人的规定,但实际上执行的并不到位。要是在美国过马路习惯的行人,在中国就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
2.美国会有一些stop sign的标志,看到这个标志,你需要停下车观察3秒,确定没问题以后再行驶。而且我发现,很多车主都是能主动停车的。
当然这样的标志可能并不适合存在于中国。中国路况复杂,人员和车辆都比美国多,要是真每辆车都停车3秒再走,那就是人为制造拥堵。
3.美国的高速路限速一般是55英里或者70英里。但很多车其实都愿意超速,不过交警一般只会处罚第一辆超速的车,至于之后的车则不管不问。
这就是美国的习惯,他们要求,你的车辆必须和其他车辆的速度保持一致。
4.美国人非常尊敬路权,只要有路权,在路上开车就会十分猖狂,完全不看其他人。因为他知道别人也不会违规,会尊重他的路权。
后来外国人过去后他们吃了亏。听说有些外国人在澳大利亚根本就不尊重他人路权,最后导致尊重路权的澳大利亚人被外国不遵守路权的家伙们好一个教育,出现了很多交通事故。搞到澳大利亚要求,某些外国司机到了之后必须要重新考驾照。
5.美国的道路交通线做的极为规范,对司机非常友好,可以帮助司机进行提前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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