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于9月20日再次公开征求《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意见,此次意见稿中的一个重要变化是对“禁止汽车单踏板完全刹停”这一规范进行了放宽。这一变动的背景是,近年来随着A型电力再生式制动系统技术的广泛应用,驾驶员通过控制加速踏板来实现制动停车的习惯可能导致在紧急制动工况下出现误踩踏板的情况。
在新的意见稿中,针对A型及同时具有A型和B型电力再生制动系统的车辆,做出了以下规定:
在车辆的默认工作状态下,仅通过松开加速踏板实现的制动作用不应使车辆减速至停车。
如果电力再生制动系统具有多种工作状态,每次上电后应重新进入默认工作状态或按驾驶人的要求设置工作状态,车辆制造商应通过用户手册或电子数据记录等方式免费提供工作状态的设置方法。
如果电力再生制动系统处于默认工作状态以外,应采用光学信号持续提示驾驶人,即使在白天也应清晰可见。
这些规定的目的在于引导驾驶员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避免在紧急制动工况下出现误踩踏板的情况,从而保证行车安全。同时,考虑到行业的技术和产品现状,新意见稿给予了相关的过渡期时间,以逐步实施这些新的技术要求。
此外,新修订的文件还对能量回收的刹车灯点亮要求进行了变更。鉴于电力再生式制动系统在新能源汽车上的广泛应用,部分车型可以通过松开加速踏板实现较大的制动减速度,因此需要点亮制动灯以提醒后方车辆及其他交通参与者,防止发生追尾事故。
总的来说,这一变化旨在提高车辆的安全性,减少驾驶员在使用新能源汽车时可能出现的操作失误,同时也在为未来的汽车行业标准设定一个明确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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