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客户端记者王璐怡共享联盟·省档案馆张方舟
大时代的宏大叙事,背后离不开无数个体命运。
一张照片、一张证件……是个人的故事,也是时代的定格。
你有想和大家分享的故事吗?9月23日,记者从浙江省档案馆获悉,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全面记录好、留存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浙江的奋斗历史、发展成就和人民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省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各个时期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
征集的档案资料可以是展现浙江奋斗者风采的,例如浙江籍革命烈士、老红军、老战士在革命、建设、改革等各个历史时期工作、生活中形成的档案资料,也可以是反映浙江发展变迁的,比如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等重要产业发展,老字号、老品牌企业的档案资料等等。
本次征集主要采用捐赠方式进行,形式载体可以是手稿信件,也可以是视频影像,当然也欢迎实物档案等等,省档案馆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捐赠机构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如捐赠的档案资料体系较为完整且价值较大,省档案馆还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奖励。捐赠前可联系省档案馆征集编研处0571-85117870。
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内容
(一)浙江籍革命烈士、老红军、老战士在革命、建设、改革等各个历史时期工作、生活中形成的档案资料;
(二)浙江城乡发展变迁中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要成就、重点工程等档案资料;
(三)浙江籍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获得者、英雄模范、两院院士、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奖章获得者以及浙江省特级专家、知名浙商等在工作、生活中形成的档案资料;
(四)反映浙江产业发展史,如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等重要产业发展,以及老字号、老品牌企业的档案资料;
(五)反映浙江地域文化特色的档案资料,如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人物、传统村落等。
(六)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载体形式:文字材料(手稿、信件、日记、笔记、著作、凭证、票证、书法、绘画等)、影像材料(照片、视频、音频等)、口述资料、实物(奖章徽章、物件等)。
二、征集方式
(一)本次征集主要采用捐赠的方式进行。
(二)捐赠的档案资料,其所有权归国家。浙江省档案馆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捐赠机构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如捐赠的档案资料体系较为完整且价值较大,浙江省档案馆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奖励。
(三)捐赠者对所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四)捐赠前请联系工作人员,确保捐赠档案资料符合征集要求。
三、征集说明
(一)捐赠的档案资料应为原件,来源合法、真实可靠,知识产权无争议。
(二)照片应为未经修改的原始记录,并附简要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及职务(重要人物请说明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者等。
(三)音视频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并附简要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四)实物应附简要文字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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