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批文失效未能上市 6企业败在临门一脚

总财2024-09-21 17:00:00  118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首次公开发行(IPO)企业即使拿到注册批文也并不意味着一定能成功发行。今年以来,已有6家拟IPO公司注册批文到期却未能完成发行,包括华强电子网、科志股份、浙江国祥、新通药物、侨龙应急、润阳股份等。

一位资深投行人士指出,在IPO全流程严监管的背景下,一些有硬伤的企业即便拿到批文,也面临着无法成功发行的风险。批文一旦过期,就意味着之前的审核结果不再有效,若想继续上市,还需重新申请再经历上市受理审核注册流程。

批文失效企业数增加

深圳华强近日发布公告,子公司华强电子网未在2024年9月12日前实施本次股票发行,前述注册批复到期自动失效。华强电子网集团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前述注册批复到期失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华强电子网原先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此次IPO批文失效,也意味着华强电子网IPO折戟,深圳华强“A拆A”计划也以失败暂告段落。

这是年内终止分拆上市的第21家公司,也是年内IPO批文失效的第6家企业,均超过去年全年数量。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除了华强电子网,今年以来另有5家企业未在IPO注册批文有效期内发行股票导致上市终止,除了申请北交所上市的新三板公司科志股份之外,还有2家沪市拟上市企业新通药物、浙江国祥;创业板拟上市企业侨龙应急、润阳股份。

现行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自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发行人应当在注册决定有效期内发行股票,发行时点由发行人自主选择。

“IPO批文失效的情况并不常见,虽然此前有过先例,但毕竟是少数。”一位资深投行人士指出,这往往和一些客观因素相关,一家企业从辅导期到获得批文,付出的成本很高,无论是发行人还是中介机构,都是尽力在批文有效期内让企业上市,除非是遇到不可抗力,一般而言,都会避免出现IPO批文失效的情况。

缘何失效?因素各异

企业取得股票注册批文但未能发行股份,多与两方面因素有关。一是公司业绩或所处行业周期性下滑所致;二是现有IPO业绩审核标准提升,但较早之前获批企业,已不符合最新要求。此外,公司自身发生突发状况或舆情,以及中介机构业务受限等突发因素也是原因之一。

以科志股份为例,该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申报北交所上市获得受理,2023年3月31日顺利过会,在当年7月10日提交注册后,当月就收到了同意注册的批复。尽管申请上市过程顺利,但科志股份却迟迟未能注册发行。根据科志股份股票复牌公告,由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注册批复有效期已于2024年7月20日届满,华西证券被暂停保荐资格尚未恢复,目前不具备启动发行上市的客观条件,未能在注册批复有效期届满前完成发行。2024年4月,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华西证券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的监管措施,暂停期间自2024年4月28日至10月27日。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企业IPO批文到了有效期但未能注册存在多方面原因,往往都是有硬伤,发行人在批文12个月的有效期内都没法顺利发行,也就说明了企业“质地”存疑,若想重新上市,只能再次申请排队审核。

“不排除有些企业是不再符合上市标准,而在临门一脚退缩的。”上述投行人士表示,现在审核标准比那些企业过会时有所提高,有些较早之前拿到批文的不一定达到现有标准,或者有些业绩下滑,经营存在很大不确定性,从而导致发行方案未落地,最后导致批文过期。

从严监管下的新股审核

在从严监管的背景下,除IPO批文失效的企业无缘上市之外,还有更多的企业,在过会后终止了IPO进程。今年以来,终止审核、终止注册的企业数达到了45家,远超去年全年。其中,过会后未提交注册即终止的有40家,过会且提交注册后终止注册程序的有5家。

从这部分企业的终止原因来看,业绩下滑、信披不规范是主因。在注册文件审批阶段,证监会会关注企业的财务指标是否符合上市门槛,会注意企业的持续经营假设是否发生变化,也会关注企业的信披质量,要求企业充分告知企业真实信息,提高企业信披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对于撤回材料的IPO企业,一旦发现问题,监管部门也会严查不贷。”田利辉指出,深交所近日连发4份监管函,均与此前申报创业板IPO的奥德装备相关,监管函显示,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完整披露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及第三方进行的资金拆借等情形,发行人奥德装备、保荐机构国投证券、律所北京金杜所、审计机构中汇所及相关人员均被深交所书面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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