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20日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被罚90万元。
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附加贷发放审核不审慎;侵害金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违规将自身风控成本转嫁给客户;二手车业务风险管控不到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对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罚款90万元,并对时任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授信审批部总经理曹治、时任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营销业务部副总经理熊希予以警告。
官网信息介绍,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前身“重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于2012年在重庆成立,2016年完成增资重组并变更为现名“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2017年为做强产业金融、提升核心能力,注册资本增至47.7亿元。公司拥有西部地区首家由银保监会批准的汽车金融牌照,是专注于汽车产业链销售消费环节的创新型汽车金融公司,专业为汽车经销商及机构和个人消费者提供汽车金融服务。
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称,目前新车业务主要服务兵器装备集团汽车产业各品牌,包括长安乘用车、长安新能源、阿维塔、欧尚汽车、凯程汽车、长安福特、长安马自达等,覆盖除港澳台以外的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以累计近5000亿元的信贷投放,为超过4000家汽车经销商、370万汽车消费者提供优质金融服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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