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广州9月18日消息(记者罗世伟 见习记者郑少纯)9月20日是《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反馈截止日。该征求意见稿由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8月底发布。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央广网发 图片来自“广州人大”官网)
其中,“信用管理”一条,引发热议。梳理多位网友评论,讨论主要集中在交通违法行为与信用管理的关联性、合理性。与此同时,也有声音指出,在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如此大的情况下,对其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处罚,有利于规范电动自行车行驶人的行为。
近日,央广网记者走访广州多区,探查电动自行车行驶情况,并了解市民对于该规定的看法。有市民认为,提高违法成本,有利于规范行驶人的行为,保障行驶人和普通市民的生命安全。但也有市民质疑,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与信用管理挂钩并不合理。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委员会委员、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学堂接受央广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应慎重考虑该条规定。
记者走访:随处可见电动自行车,平均每3人中有1人拥有
央广网记者走访了广州多区,在天河、越秀、番禺、黄埔等区的多个地铁站,电动自行车随处可见。
晚高峰时间,在路口等待的电动自行车(央广网见习记者郑少纯 摄)
在北京路附近,由于步行街禁止电动车入内,可以看到北京路的各个出入口都停放着不少电动车。据记者目测,工作日16时左右,仅北京路地铁站B口,便停放着60辆左右的电动自行车。不远处的公园前地铁站附近,则停放着有140辆左右。早晚高峰的时候,可以看到许多电动自行车穿行于大街小巷。
北京路地铁站B口停放着约60辆电动自行车(央广网见习记者郑少纯 摄)
走访中,央广网记者了解到,许多市民借助电动自行车解决通勤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住在天河三溪附近的小生告诉央广网记者,其居住的地方距离地铁站大约1.4公里,工作日每天都会骑电动自行车从家里出发到地铁站。“平时经常都会用到电动车,主要用于上下班以及4公里以内的短距离出行。”住在番禺市桥附近的小娜同样表示,自己日常对于电动自行车的需求比较大,“它对于我的生活来说很便利。”
“这是我的第二辆电动自行车。”央广网记者在越秀五羊邨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内,采访了住在附近的叶女士,她刚刚在此购买了自己的第二辆电动自行车。叶小姐告诉央广网记者,对于短距离通勤来说,电动自行车非常便捷,日常生活里也经常会用到电动自行车。
位于越秀区五羊邨的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央广网见习记者郑少纯 摄)
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的老板告诉央广网记者,来购买电动自行车的多为上班族,“这几年对电动车的管理越来越规范,例如都会要求电动车上牌,很多人买完就会让我帮忙预约上牌。”
据广州市统计局,2023年末,广州市常住人口1882.70万人,稳居全省人口第一大市的位置。另一资料显示,截至2024年7月,广州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600万辆,已上牌的超过500万辆。也就是说,平均每3个人中就有1个人拥有电动自行车。根据《2023年广州交通发展年度报告》,电动自行车日均骑行量为685万人次,中心城区达339万人次,相比2019年增长149%。
车陂地铁口停放着许多电动自行车(央广网见习记者郑少纯 摄)
立法工作到新节点,“信用管理”引发市民热议
为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广州已探索多年。
今年8月底,广州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立法工作走到了新的节点。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布了《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共八章55条,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牌证管理、道路通行、消防安全等各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其中的多个举措获得市民点赞。例如,对于《征求意见稿》里“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纳入新建居住项目配套”的规定,市民梁女士表示:“如果可以把电动车的停放、充电设施纳入住房配套,会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完善配套,业主生活会更便捷。”
也有一些规定引发市民热议。“信用管理”一条中指出: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一年内有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受到十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的规定,将相关违法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具有公职人员身份的将相关违法信息通知其所在单位。
“我觉得是不是太严厉了。”在叶女士看来,合规行驶的市民通常不会刻意违法,而有意违规行驶的人可能并不在意是否影响个人信用,“最终的结果是对合规行驶的人造成心理负担。”非电动自行车车主、市民张女士对此也有同感。“电动自行车需要规范管理,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和个人信用挂钩可能过于严重了。”张女士说道。
也有市民对此规定表示理解,同时也提出建议:对不同程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分类管理。住在车陂附近的李女士告诉央广网记者,自己此前曾看到过因电动自行车行驶不规范而产生的交通事故。“加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约束行驶人的行为,对于保障车主和市民的生命安全来说,是有用的。”李女士表示,“但是什么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到什么程度会影响信用呢?我觉得应该进一步细化、分类处罚,要不然可能有的人觉得我违法11次和50次的后果都是一样的,就‘破罐子破摔’了,反而不好。”
“我觉得把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公共信息信用管理或许会成为有效的管理手段。”电动自行车车主小生认为,“但是,个人认为这必须建立在我们城市已经有了完善合理的非机动车道路规划和停放规划等一系列管理规定,并且落实到位的基础上。我自己在行驶的过程中就发现,有些道路建设不合理,要么就突然连接到人行道,要么就突然连接到机动车道,而且很多红绿灯处没有设置非机动车等候区。”
专家分析:“路权之争”背景下,立法应考虑更多因素
广州市公安局今年8月发布的消息显示,广州机动车保有量接近400万,驾驶人数量超700万。近400万的机动车保有量,日益攀升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叠加“全省人口第一大市”,广州的电动自行车治理工作,做起来并不容易。
电动自行车治理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中山大学政务学院副教授、数字治理研究中心主任郑跃平分析认为,广州现有的公共交通服务水平还不够完善,因此市民选择电动自行车作为短途出行的工具,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呈现攀升趋势。“而广州的道路资源比较紧张,很多老城区的道路比较窄,面临着不同群体的道路通行需求,所以可以看到,这几年明显出现了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三个群体之间的‘路权之争’问题。”郑跃平说道。
在这个背景下,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立法管理,需要考虑诸多因素。“很多市民已经形成了使用电动自行车的习惯,政策和规定的影响覆盖面大。”在郑跃平看来,对于《征求意见稿》里面的“信用管理”一条,相关部门应该充分释疑,“一是将交通违法行为与个人信用挂钩是否合适,二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的标准是什么,三是‘具有公职人员身份的将相关违法信息通知其所在单位’的依据是什么。”
律师意见:需慎重考虑和信用管理挂钩
“法律不是‘仙女棒’,一挥问题就解决了,尤其是面对电动车管理这样复杂的问题时,需要慎之又慎,如果立法过于严苛,可能反而起不到作用。”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委员会委员、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学堂接受央广网记者采访时说道。
王学堂认为,将交通违法行为和信用管理挂钩,有“不当联结”之嫌。“现在存在的电动自行车乱象,不是因为没有纳入信用管理,不是因为没有处罚。现存的很多电动自行车乱象是因为初期没有进行有效管理,以及非机动车道建设不足,路人、机动车、非机动车争夺路权所致。”
在电动自行车的管理问题上,王学堂认为,“堵”不如“疏”。2021年11月2日起,广州正式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要求符合登记上牌条件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应在2022年9月30日前办理登记上牌。这一举措在王学堂看来,就是“疏”。“法律是一种指引,目前的情况下,对电动车的管理,应以教育和疏导为主,面向市民宣贯依法行驶的必要性,面对交通违法行为分层管理。”王学堂建议道。
在王学堂看来,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体现了广州的治理水平,做到了因地制宜,在全链条管理、源头治理等方面都考虑得比较充分,“看得出来是以解决民生问题为主。”王学堂说,“只是将交通违法行为和信用管理挂钩这件事需要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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