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公安: 无证+醉驾+事故 醉上加“罪”

上游新闻2024-09-18 16:22:35  106

近日,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交巡警支队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发现驾驶人酒后胆大妄为,没有驾驶证竟然开车上路行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迅速被民警查获,所幸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当晚22时30分许,罗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两江新区鸳鸯路鸳鸯派出所段时,擦挂停在路边的一辆轻型货车,造成2车受损。民警到达现场,发现驾驶人罗某浑身酒气,说话支支吾吾,立即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17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在进一步核查中,发现罗某并没有取得驾驶资格,系无证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罗某和朋友相约在鸳鸯附近一家火锅店喝酒,酒后一起回家,因朋友酒醉睡着,便自作主张驾驶朋友的机动车送其回家,结果刚上路行驶几百米就擦挂停在路边的货车,现场被民警查获,真是悔之晚矣。

此次交通事故罗某承担全部责任,后经乙醇鉴定,罗某乙醇检验结果为151.5mg/100ml,属醉驾。民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罗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待罗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两江交巡警提醒:酒后莫驾车,对自己负责让家人安心,只有守法驾驶、文明出行,才能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两江新区公安分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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