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上读者朋友的观点;
粉丝朋友幽默熊猫fo的留言:
“全国退休待遇,缴纳与计算办法改革已20多年了,从其结果看有利有弊!有三种计算办法,一是2005年前(企业)计算新办法,二是2005年(企业)改革后新办法,三是2015年(机关事业)改革后新办法。这些办法面对二部分人群,即中人,和新人。
一、目前,实行的养老金计算办法对新人来讲是公平的。
二、设计初衷与现行社平工资统计有多个类别,与其计发类别标准选择,存有瑕疵,(最高的平均工资,与全部在岗的平均工资之差距)导致目前养老金缴纳与计发标数额标准双轨制。
三、对所有中人而言,存在有喜有泪。一是同龄人中:视同年限存在巨大差距,在新办法计算中,一是在基础养老金中是其主要年限数,二是在过渡性养老金项中是全部年限数,导致这两项之和的差距较大。老办法计算其养老金差距不大,全国唯有江苏省考虑到高学历者吃亏,进行一点计算比例的弥补。其余各省对此无动于衷。其城乡二元结构弊端反而在此得到强化和扩大。
四、中人的视同年限,同是截止于2014年9月,那么此项的上年平均工资该选哪一年呢?是统一选2014年?还是逐年变化?(不知当年办法设计者考虑到此差距没有?)但由于中人的退休年份相距几十年,上年社平工资,几十年变化巨大,那么早退的社平工资低,晚退逐年增多,即每一个年份的过渡性养老金差不少吧?而又增加10%,此项存有不公哟?
五、2005年与2015年这两次养老金计算办法改革,其调节方式,为何相反?
①2005年改革,设计了:调节金=固定额x比例,面比例是90%70%50%30%10%逐年下降。
②2015年是新旧差比例是逐年增加10%,为何如此?
(此系盲人摸象,望智者释疑)”
作者观点:
我仔细学习了读者朋友的评论,感想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是参考企业制度制定的。两者之间没有多大的区别。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的计算公式、根据退休年龄确定的退休人员计发月数、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退休人员本人平均缴费指数的1%比例是相同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中的过渡系数各省市在1.2%至1.4%之间,同一省市内的机关企事业退休人员也是相同的、计算实际缴费指数的公式和采用的省市上一年缴费基数标准也是相同的。
细节中唯一不同的是: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中采用的视同缴费指数,企业退休人员目前多采用退休人员本人的平均缴费指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目前多采用根据退休人员退休时的职务职级确定的视同缴费指数。
过渡期后,随着退休人员的实际缴费指数的增加,实际缴费指数在本人平均缴费指数中的占比越来越大,视同缴费指数、实际缴费指数、本人平均缴费指数越来越趋向一致。也许总有一天,机关事业单位也会用退休人员的实际缴费指数计算过渡性养老金,那样可能更合理些,也能为更多社会上的人员接受。
毕竟过渡性养老金是过渡,用实际缴费指数计算过渡性养老金可能更接近退休人员的实际情况!
2、计算缴费人员实际缴费指数的省平均工资是低一点,但因为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是以此为基准的,所以用此计算是有道理的。至于计算养老金的省社平工资稍高一点,那是国家为了让利给退休人员。
3、视同缴费年限截止于2014年9月30日,计算过渡性养老金釆用退休时的省社平工资,同样也是国家让利于退休人员,鼓励工作人员在职时努力进取积极工作,同样也是让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尽可能的多一点。
4、养老金中涉及的调节金比例逐年减少,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十年过渡期内,新老办法比较超出部分的逐年增加,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事情。不能混为一谈。
调节金逐年减少,是因为后来,退休调节金降低后的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越来越接近于退休人员的本人实际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十年过渡期内,新老办法比较超出部分的逐年增加,也是因为后期退休、增加超出部分养老金的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越来越接近于退休人员的本人实际情况,且与过渡期后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更趋于一致。
以上只是我个人的理解,仅供读者朋友们参考。请读者朋友们也来说说您的观点、讨论一下?
祝读者朋友们生活愉快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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