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起,2024-2025年供热季的脚步悄悄临近。观海新闻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按照《青岛市供热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居民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在每年采暖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
申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以户为单位提出。为了保障市民的用热需求,请市民在2024年10月16日前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申请办理停止用热、恢复用热手续。
青岛能源集团发布了最新操作提示。
一、线上办理
2.点击下方菜单栏中的“业务导航”;
3.点击“用户诉求”;
在仔细阅读完“用户须知条款”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以上条款”;
5.按照页面提示,填写姓名、联系方式、地址,行业类别选择“供热业务”,根据业务办理需求,在“问题描述”项中填写“恢复用热”或“停止用热”,并依次在“问题照片”处上传房主身份证正反面、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办理人手持本人身份证的电子照片(如非房主本人办理,需上传代办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即可提交办理。
二、线下办理
由房主本人携带房产证和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办人携带房主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房主委托书)到以下所属对外服务窗口办理(市民可出示电子证照进行核验,无需提供实体证件)。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贾 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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