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偷偷注销的该找谁要账?

趙荣先解决问题2024-09-12 06:40:35  112

1)公司注销分为主动解散清算注销和被动解散注销(司法强制解散)两种情形。 2)公司主动解散的,可以在出现解散的法定事由或者股东决议后进行解散。 3)公司主动解散的,应该及时成立清算组,新公司法规定“董事为公司清算义务人,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4)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通知潜在债权人)。 5)清算组未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公司偷偷解散注销导致公司法人人格消灭的,债权人可以根据上述规定对负有清算责任的董事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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