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几名身穿制服人员当街与一老人发生冲突,其中一名工作人员多次跳起对老人挥拳殴打”的视频引发关注。对此,福建三明三元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回应媒体采访时称,系该局城管队员在巡查过程中遭遇路人主动挑衅辱骂、踢打,执法人员“情绪失控后进行了还击”;并称双方已达成和解,涉事城管队员停职配合调查,详细调查结果后续会公布。
当地城管执法部门的回应,初步证实了城管队员与老人发生冲突的基本事实,但显然不能完全平息疑问。譬如,身为路人的老人为何要“主动挑衅”并采取“辱骂、踢打”等过激行为,是有什么前情?在信息还原不完整的情况下,当地城管单方面抛出“已和解”,并不代表事情的是非曲直可以不追究、事件性质可以成定论了。
细究看似“四平八稳”的措辞,则另有文章。当地城管部门声称事件起因是对方“主动挑衅辱骂、踢打”,而城管执法人员是“还击”。基于“谁先动手谁理亏”的基本常识,责任看来似乎主要在老人这边,有明显解释回护之意。此外,“已和解”“已停职”的说法,并不能改变执法者违法的事实,若仅以此为最终处理结果,则有虚应舆论、包庇纵容之嫌。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城管执法部门代表的是地方一级政府部门和基层治理系统。城管执法人员身为公职人员,履行执法职责不是个人行为,发生的冲突也不是自然人之间的冲突。具体到本次事件中,城管部门用“挑衅”一词定性老人行为,缺乏执法温度、背离初衷。况且,几名年轻力壮的城管队员,面对一位老人,是否有比“情绪失控”更专业积极的执法态度,是否有比“还击”更稳妥有效的处理办法?
令人稍感欣慰的是,事发后双方均第一时间就医检查确认并无大碍。这些善后事宜,不代表这事可以就此翻篇。据介绍,目前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期待对涉事双方的不当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当地城管部门更应该反思,是拿出“已和解”“已停职”回应舆论、息事宁人,还是正视城管队员在处置纠纷时能力不足的问题,认真研究对粗暴执法行为如何追责的问题。期待当地有关部门将这一事件作为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作为改进队伍建设、更好服务人民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吸取教训,既维护好公职队伍形象,又切实保障好当事各方的合法权益。(央广网特约评论员兼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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