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和组建浙江省“415X”产业集群专项基金的战略部署,经浙江省政府批准,在宁波设立浙江甬元财通富浙高端装备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吸引全国优秀机构积极参与子基金的投资管理,围绕高端装备行业建立投资生态圈,共同支持浙江省先进制造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现公开遴选第一批子基金管理机构入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基金简介
浙江甬元财通富浙高端装备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总规模50亿元,由财通资本担任管理人,浙江省产投集团有限公司担任GP2,联合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宁波市甬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宁波市鄞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形成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三级联动,并引入产业、金融等资源。该基金主要围绕“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开展投资,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等高端装备产业,80%投向直投项目(含定向基金),20%投向子基金。
遴选准入条件
基金管理机构分为“产业类管理人”与“财务类管理人”两类,分类标准和两类管理人分别应符合的准入条件如下,满足准入条件方可参与遴选。
(一)分类标准
产业类管理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高端装备产业链链主企业(即大型国有企业或民营龙头企业,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优先)或其关联方持有管理人部分股权并已实缴;
2.产业链链主企业或其关联方在拟设子基金中的出资比例不低于20%。
未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管理人即为财务类管理人。
(二)产业类管理人准入条件
1.机构资质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且已在相关监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登记备案。
2.管理资质
(1)最近三年未受到有权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且无重大事项正在接受司法部门、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
(2)具有完善的治理、决策流程和内控机制,建立并实行了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3.团队规模
拥有不少于10名专业投资及研究人员,其中至少3名具备3年以上的股权投资经验。
4.募资要求
参加遴选时取得不少于基金目标规模30%的出资承诺函(含基金管理机构,不含本基金),其中取得链主企业或其关联方的出资承诺函不少于基金目标规模的20%。
5.其他
若对本基金有特殊重大贡献,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财务类管理人准入条件
1.机构资质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且已在相关监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登记备案。
2.管理资质
(1)最近三年未受到有权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且无重大事项正在接受司法部门、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
(2)具有完善的治理、决策流程和内控机制建立并实行了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3)拥有较好的业内口碑及市场认可度。
3.团队规模
(1)拥有不少于10名专业投资及研究人员,其中至少3名具备3年以上的股权投资经验;
(2)管理人及核心管理团队累计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认缴规模等值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
4.历史投资业绩
(1)管理人或管理团队有3个(含)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成功案例指项目已退出且年化收益率不低于20%(含);
(2)管理人或管理团队在高端装备产业领域中,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投资后年度营业收入和估值均显著增长的股权投资案例不少于5个(含)。
5.募资要求
参加遴选时取得不少于基金目标规模30%的出资承诺函(含基金管理机构,不含本基金)。
6.其他
若对本基金有特殊重大贡献,可适当放宽条件。
申报方式
意向机构请发送申请邮件至下述邮箱,邮件标题样式为“申请机构名称-申领遴选材料”,随附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盖章扫描件、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约定申请人及申请邮箱),电子版申请材料将通过回复邮件方式发送至贵方邮箱。请按要求完成并提交申请材料至下述邮箱,提交期限截至2024年10月8日24:00。
申请机构应对申请过程中获取的任何非公开材料、文件及信息严格保密,且不得用于申请以外的其他用途;也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全部责任。
本次公开遴选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或承诺,我司有权依据各参与方申报材料决定下一步工作安排并最终确定入库子基金管理人。我司有权在任何时间对本公告做出最终解释或调整本公告的内容。
联系人:黄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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