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9月12日上午,安庆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民警在辖区开展巡逻时,在路边发现一只受伤无法飞行的野生鸟类。
民警经过查看,发现是一只腿部受了外伤的红隼。红隼为我国常见的一种小型猛禽,以小型啮齿类动物、小型鸟类、小型两栖类动物为主食,2021年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为了让小红隼及时得到救治,民警对这只红隼的伤口作简单消毒后,将其移交林业部门。
大皖新闻记者蒋六乔通讯员陈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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