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四个轮子,传统燃油车能畅通无阻地停进地下车库,新能源汽车却被要求停到指定的停车场。近日,杭州某酒店禁止新能源车在其地下车库停放的新闻引发热议。无独有偶,今年8月有媒体报道,宁波一写字楼要求新能源汽车统一在地面停放,不得进入地下车库。
之所以“劝退”新能源汽车,涉事酒店和写字楼给出的理由都是“出于安全考虑”。据报道,酒店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新能源车自燃发生率较高,酒店方面也多次关注到新能源车自燃的新闻,为了保证其他顾客的财产安全,所以出台了此项规定。
网络图
新闻报道中的现场图片显示,杭州的这家酒店不仅在地下车库入口处设有告示牌,还在边上放置了一块题为“新能源车消防隐患”的宣传展板,内容为近期发生在我国广东和韩国的两起新能源车自燃引发的火灾事故。
烧得只剩骨架的汽车、面目全非的建筑结构,展板上的事故照片的确触目惊心。但是,“劝退”新能源汽车,就是防患于未然的唯一解吗?
因为新能源车有自燃引发火灾的可能,且一旦失火后果严重,所以不允许新能源车进入地下停车库。这样的逻辑,已经陷入了某种滑坡谬误。若按此逻辑推而广之,是否意味着新能源车不应被允许进入任何公共空间?甚至根本不应该生产售卖呢?
事实上,酒店方面“新能源车自燃发生率高”的说法,本身就站不住脚。据公开报道,近3年来国内新能源汽车火灾发生率,已经从2021年的万分之1.85降低到了2023年的万分之0.96。相比之下,燃油车的起火率则在万分之1.5左右。整体来看,当前新能源汽车的起火率甚至低于传统燃油车,并且相较于10年前,新能源车的事故率已大幅度下降。
安全的确无小事,防患也理应于未然。新能源汽车电池起火,往往火势发展迅猛,扑灭难度较大。然而,片面强调新能源车失火引发的严重后果,并据此在管理工作中采取“一刀切”的生硬做法以杜绝隐患,则过于简单粗暴,更有矫枉过正之嫌。“劝退”新能源汽车,或许是一时的权宜之策,但绝非治本之举。
对于停车场所有权方或经营方,应明确防患于未然的本质是“不发生新能源汽车火灾”,而不是“不在地下车库发生新能源汽车火灾”。对于地下车库的消防安全,需要有针对性地完善消防设施,在消防车不能进入地库的情况下,通过增加其他消防设施和措施补齐短板。
汽车在发明之初,其安全性同样饱受质疑。为此,英国在1865年通过《机动车法案》,这部被后世揶揄为“红旗法案”的法律规定,每一辆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由3个人驾驶,其中一个必须在车前面50米以外做引导,还要用红旗不断摇动为机动车开道,并且速度不能超过每小时4英里。
这项“不许汽车比马车跑得快”的法案,被普遍认为是英国错失成为汽车工业强国机会的一个重要原因。如今,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势头迅猛,国内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不断攀升。面对势不可当的新能源浪潮,寄希望于通过“红旗法案”来解决安全焦虑,不仅不合时宜,也可能自缚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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