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宁9月10日消息(记者汪晓青)记者从青海省应急管理厅获悉,鉴于青海省当前降雨已明显减弱,江河汛情总体平稳,根据《青海省防汛抗洪应急预案》规定,经会商研判,青海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2024年9月10日15时终止省级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据了解,9月份以来,青海省平均降水量38.5毫米,较常年偏多1.5倍,60个站点累计降水量超过100毫米,未来一段时间,降水过程仍将持续,特别是东部地区,降水落区与前期降水偏多区域、土壤饱和度较高区域叠加,地质灾害风险高。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经青海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青海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商研判,决定继续维持省级地质灾害三级应急响应,并向各市州政府、青海省防汛抗旱指挥部、青海省应急委各成员单位发送近期工作提醒。
提醒指出,要继续保持应急工作状态。防汛响应解除后,各级专班根据实际转入常态化应急工作状态,保持专班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统计汇总作用,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出现险情灾情,各工作组相关人员要迅速到岗到位,高效开展应急处置。同时,继续做好隐患排查整治。要根据雨情、水情和预警情况,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特别是临山临崖区域、水库大坝、道路桥梁、隧道涵洞等重点部位的巡查排查,及时开展除险加固,消除风险隐患,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此外,继续精准开展避险转移。近期各地降水落区重叠度高,未来几天仍有多轮降水,土壤含水量趋于饱和,地质灾害发生风险依然很高。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气象、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等部门和有关专家精准研判、科学评估,及时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在风险未解除前坚决防止被转移人员擅自返回。同时,继续抓好灾损统计报送。各地要全面梳理统计汇总本轮强降雨期间倒损房屋、农作物、牲畜、基础设施损毁等情况,做到台账清晰、真实准确。特别后续零星散发的灾情险情,严格按照灾情统计制度,逐级快速上报,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等行为,切实做好灾损统计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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