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4年湖南省加力支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根据方案,即日起至12月31日,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个人消费者在湖南省内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交回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可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按程序审核通过后,对每辆新车给予500元定额资金补贴。每个消费者活动期间享受1次补贴,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消费者在交回旧车时间以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出具的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时间为准,购买新车的时间以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除外)开具时间为准。新车在补贴适用时间内需按规定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上牌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本补贴政策所指的电动自行车新车,是指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即: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针对当前电动车形式多样,究竟哪类电动车纳入此轮补贴?湖南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副处长柳青青表示,简单的判别方法就是:“带有脚踏板的电动车,并能在交警部门成功上牌,才纳入补贴。”
同时,交售旧车的个人消费者,须与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为同一人。每个消费者活动期间享受1次补贴。在活动期间已申领过补贴的旧车,不得再次申领。鼓励消费者“早交售、早补贴”。
那么,消费者该如何申领消费补贴?
方案显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进入湖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网上申报系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购买新车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照片、有效银行借记卡账号双面照片和开户行信息、购买新车的整车编码和蓄电池类型、带号牌的新车照片、交售旧车的上牌信息截图或照片及回收证明、交售旧车的整车编码和蓄电池类型等。
自申报对象按期提交齐全、清晰的申报材料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对象,由各市州商务局会同本地公安、税务部门在网上审核时予以说明。
此外,将建立商户负面清单制度,对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的商户,如存在对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消费者在商户购买的新车不能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上牌手续;未设有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暂存废旧车辆和蓄电池的区域等行为,消费者可反映至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根据职能进行处置或移交相关部门。列入负面清单的商户不得继续参与本次活动。
潇湘晨报记者陈张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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