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底,中央和省级地勘基金累计投入813.28亿元,实施矿产勘查项目10576个,取得矿产地2280个;累计处置项目成果673宗,探矿权出让收益1776.58亿元,投资盈余大幅增长,处置项目成果占已发现矿产地的30%。其中,2023年,全国省级地勘基金提交矿产地114处,其中大型矿产地28处、中型矿产地42处、小型矿产地44处;共处置项目成果65宗,探矿权出让收益771.37亿元,创出历年来探矿权出让收益新高。近日,自然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编发的《全国地质勘查基金情况通报(2024)》(以下简称《通报》)显示,2023年,全国地勘基金投入有所增加,找矿成果较为显著,地勘基金探矿权出让收益创出新高,在构建地质找矿新机制、促进地质找矿突破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央地勘基金:全力服务支撑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根据《通报》,2023年以来,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紧紧围绕加强国家资源安全保障及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加快推动中央地勘基金项目成果处置,推动建立处置收益循环机制,促进形成基金闭环运行模式和实现基金滚动发展,扎实推进矿产地储备工程相关工作,积极探索国外专项成果应用,不断加强中央与省级地勘基金联动,全面服务和支撑部找矿办工作部署,参与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办公室政策研究组、区块组、战略评估组工作,积极为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提供服务支撑。
据统计,2006—2023年,中央财政累计批复十二批中央地勘基金项目408个,安排资金49.02亿元。其中,矿产勘查项目405个,实际实施383个项目,矿产勘查经费46.79亿元。累计发现或评价大中型矿产地116处,其中,大型以上矿产地64处,中型52处。
根据《通报》,2023年以来,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充分发挥基金项目权益管理职能,维护中央地勘基金投资权益,按照“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积极推进基金项目权益处置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区块初步筛选和入库相关工作。一是完成了内蒙古大营和大营西段铀矿勘查、东胜煤田大营勘查区煤炭普查、准格尔煤田西黑岱、三道敖包勘查区煤炭普查和江西省信丰东坑-安远县铜锣窝稀土矿普查等项目有关探矿权注销和区块入库工作,部分区块已纳入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区块出让计划;二是会同内蒙古、甘肃、新疆、福建、江西等省(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于上半年分别召开了中央地勘基金各省项目权益处置工作推进会,就合力推进中央地勘基金项目权益处置工作达成了共识;三是探索合作项目权益处置工作思路,商请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中心共同推进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合作项目有关项目区块初步筛选和入库工作。
省级地勘基金:近年总体投入和矿产勘查投入稳步回升
根据《通报》,2023年,省级地勘基金总体投入38.74亿元,较2022年的33.69亿元增加了5.05亿元,同比增加了15%。其中,矿产勘查投入25.95亿元,较2022年的22.05亿元增加了3.9亿元,同比增加了17.7%。截至2023年底,省级地勘基金累计投入764.26亿元,其中,矿产勘查投入544.74亿元。
截至2023年底,除北京、上海和天津外,全国有28个省(区、市)设立了省级地勘基金(含专项资金),其中,明确设立地勘基金(以发布省级地勘基金管理办法为准)的21个,设立地质勘查专项资金的7个(山东、福建、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和西藏)。设立地勘基金的21个省(区)中,18个成立了专门的基金管理机构,13个落实了人员编制。
根据《通报》,2006年,全国有10个省设立了地勘基金,当年总体投入17.47亿元。此后地勘基金年度总体投入逐年增长,在2013年达到峰值78.84亿元。随后受国际矿业环境影响,连续出现大幅下滑,到2019年矿产勘查投入减少到15.17亿元,仅为2011年峰值的22%。2020—2023年,全国省级地勘基金总体投入和矿产勘查投入均呈现稳步回升态势。
《通报》显示,2023年,省级地勘基金总体投入38.74亿元,其中,矿产勘查投入25.95亿元,占总体投入的67.0%。省级地勘基金投入各类项目967个,其中,矿产勘查项目563个,占项目总数的58.2%。在省级地勘基金投入的563个矿产勘查项目中,普查项目508个,详查项目45个,勘探项目10个。普查项目占矿产勘查项目总数的90.2%。矿产勘查投入25.95亿元,其中,普查项目21.88亿元,详查项目2.45亿元,勘探项目1.63亿元。普查项目投入占矿产勘查投入的84.3%。
根据《通报》,省级地勘基金投入以非油气能源、有色金属、贵金属和黑色金属矿产为主;项目设置侧重国家紧缺矿种和地方特色矿种,资金投入集中于少数重要矿种。按主要矿产统计,截至2023年底,共投入能源矿产项目2478个、资金263.53亿元,有色金属矿产项目3936个、资金134.74亿元,贵金属矿产项目2720个、资金88.26亿元,黑色金属矿产项目1215个、资金49.67亿元。按项目数统计,前五位的矿种是:金矿(2305个)、煤炭(1485个)、铜矿(1358个)、铅锌矿(1058个)和铁矿(944个);按投入资金统计,前五位的矿种是:煤炭(205.3亿元)、金矿(75.2亿元)、铜矿(44.7亿元)、铁矿(39.8亿元)和铅锌矿(32.1亿元)。其中,2023年,省级地勘基金投入有色金属矿产项目161个、资金6.92亿元;能源矿产项目100个、资金5.44亿元;贵金属矿产项目126个、资金4.94亿元;非金属矿产项目80个、资金2.66亿元。按投入资金统计,前五位的矿种是:金矿(4.71亿元)、铜矿(2.59亿元)、煤炭(2.24亿元)、铁矿(1.98亿元)和地下热水(1.89亿元)。
《通报》显示,2023年,省级地勘基金提交矿产地114处,其中大型矿产地28处、中型矿产地42处、小型矿产地44处。成果主要集中在金、铜、煤炭、地下热水、萤石、铝土和锂等矿种。截至2023年底,省级地勘基金累计提交矿产地2164处,其中大型矿产地735处、中型矿产地589处、小型矿产地840处。其中,云南省镇雄羊场-芒部地区磷矿普查,探获推断资源量磷矿石量275932.8万吨,P2O5平均品位22.94%,矿床规模达超大型;贵州省瓮安县营上磷矿详查,查明矿层磷块岩矿石控制资源量9568.0万吨,推断资源量13966.2万吨,矿床规模达超大型;广西靖西市达爱矿区外围碳酸锰矿普查,矿区累计查明碳酸锰矿推断资源量2462.13万吨,其中Ⅲ+Ⅱ矿层2319.02万吨,I矿层143.11万吨,探获一处大型碳酸锰矿床;湖南省平江县万古矿区大塘冲矿段金矿详查,矿区内主要矿种为金矿,全区14个矿体估算控制+推断金金属量19690千克,其中控制资源量7522千克,占总资源量38%,属大型金矿床;西藏昂仁县北姆朗铜矿普查,探获矿石量41924.9万吨,铜金属量129.76万吨,资源量达大型规模;吉林省和龙市华集岭地区铅锌多金属矿普查,初步推断钼金属资源量2.26万吨,预测区内具有寻找大中型钼矿的潜力;集安市财源镇大黑窝子沟晶质石墨矿普查,通过进一步工作,有望提交中大型矿产地1处;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石山—上高县摇篮窝矿区硅灰石、透辉石矿普查,普查区估算硅灰石矿推断矿石量2968.33万吨、矿物量1595.49万吨。透辉石矿推断矿石量180.88万吨、矿物量158.11万吨,查明硅灰石矿达特大型矿床规模;青海盐湖产业基地建设的资源基础进一步夯实,马海地区深层卤水钾矿加大投入、加快勘查进度,利用2年时间完成普查,提交氯化钾推断资源量(孔隙度)1.5亿吨,累计2亿吨,达大型矿床规模,提前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甘肃省瓜州县大水峡北晶质石墨矿普查,初步估算勘查区晶质石墨矿物推断资源量285.28万吨,矿区固定碳平均品位为3.71%。全区晶质石墨资源量达到大型规模。
《通报》显示,截至2023年底,省级地勘基金累计投入项目中,全额投资项目14916个,资金734.5亿元,占总项目数的95.5%和总投入的96.1%;合作投资项目705个,资金51.56亿元,占总项目数的4.5%和总投入的3.9%;合作项目投入中,省级地勘基金投入29.76亿元,占比57.5%,拉动社会投资21.81亿元,占比42.3%。2023年,省级地勘基金共处置项目成果65宗,探矿权出让收益771.37亿元,其中,全额投资项目56宗,探矿权出让收益767.64亿元,合作投资项目9宗,探矿权出让收益3.73亿元。截至2023年底,省级地勘基金累计处置项目成果661宗,探矿权出让收益1775.31亿元。其中,全额投资项目594宗,探矿权出让收益1651.61亿元,占总收入的93.0%;合作投资项目67宗,探矿权出让收益123.7亿元,占总收入的7.0%。在省级地勘基金成果处置中,探矿权出让和转让项目集中于金矿、煤炭、铜矿和铅锌矿等少数大宗、紧缺矿产资源。其中,出让的83宗煤炭项目收入占到总收入的63.6%,出让的47宗铅锌矿项目收入占到总收入的14.8%,煤炭、铁矿两个矿种项目出让收入占到总出让收益的78.3%。
全国地勘基金:作用有待加强
根据《通报》,2023年全国地勘基金进一步保持协调联动,不断完善管理运行制度,积极探索新的找矿机制,在降低商业勘查风险、助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支撑基础地质调查、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但也面临着缺乏稳定的资金投入来源,投入波动较大,成果处置率整体偏低,资金回报周期长,找矿空间日益压缩,深部勘查技术遭遇瓶颈等诸多问题。
《通报》建议,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资力度,引领拓宽各类投资渠道。为了推动地勘基金实现健康、稳定、可持续的发展,必须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这不仅涉及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增加对地勘基金的投资,同时,中央财政也应提供相应的配套支持,以确保资金投入的显著增长,并构建稳定的资金来源体系。此外,还应积极拓宽社会资本的投资渠道,探索多元化的合作模式,与各类市场主体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协作机制,从而有效引导并促进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共同推动地勘基金的长远发展。
二是鼓励多元化发展,打开发展空间。鼓励各省灵活应对市场变化,勇于尝试新的运作模式,积极探索地勘基金的多元化、市场化发展路径,如引入社会资本共设专项基金、采用市场化手段评估与投资项目,以及利用金融工具进行融资创新等,开辟地勘基金持续健康发展的新渠道,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与资源安全保障,为地质勘查基金的发展打开更广阔的空间。
三是全面发挥基金作用,助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全国地勘基金应紧紧围绕加强国家资源安全保障及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在提供勘查区块、加大战略性矿种投入、开展矿产地储备、加强地质科学研究与找矿新技术新方法应用研究和推行绿色勘查等方面充分发挥基金作用,全面服务和支撑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助力实现重大突破。
四是聚焦战略性矿产,支撑可持续发展。省级地勘基金应聚焦国家资源安全与紧缺矿产,在兼顾地方特色与民生需求的前提下,调整地质勘查投资重点,优先支持清洁能源、新能源、“三稀”及战略性新兴矿产,同时加大基础性地质调查与科研投入,推动高质量转型与科技创新,为资源安全与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