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在省发改委网站留言,称其于9月2日17点左右从省立医院本部停车出场。在门卫咨询新能源汽车免费停车政策,工作人员明确告知省立医院不执行该政策,于是收费出场。请问省立医院是否独立于发改委颁发文件之外,可以不执行?
对此,9月6日上午,省汽车办回复称,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提质扩量增效若干政策的通知》(皖发改产业〔2022〕391号)规定,对实施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共停车场停放新能源汽车当日首次2小时内免费。 经核实,安徽省立医院停车场停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应执行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减免政策。根据《合肥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合发改服价〔2023〕1075号),合肥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我们已将您反映的问题通过合肥市汽车办反馈给合肥市场监管部门,并将持续跟踪后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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