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及两保代收深交所监管函 因保荐卓谊生物IPO项目违规执业

中国网财经2024-09-04 17:59:00  96

深交所在函中表示,2023年6月16日,其受理了中信建投推荐的长春卓谊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王辉、王越为项目保荐代表人。

经查,前述三方在执业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即未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发行人推广活动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会计核算不规范的情形;未充分核查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未督促发行人充分披露其与控股股东人员、营业场所混同及整改情况。

具体而言,深交所称,中国证监会现场检查发现,发行人存在部分推广服务商的推广拜访活动记录异常或不符合发行人《推广服务商服务项目管理制度》的规定、部分会议推广费的证明文件不规范等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形。

同时,发行人报告期内还存在部分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将部分非研发人员薪酬计入研发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不准确、未充分考虑在建工程减值迹象等会计核算不规范情形。发行人未在申报文件中充分披露有关情况。

且发行人于2021年11月26日、12月17日向第三方动物实验服务机构山东欣博药物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欣博)支付2笔合计451万元预付款,山东欣博收到款项后于当年11月30日、12月21日向发行人关联企业安徽德泽猕猴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泽猕猴”)支付2笔猕猴采购款合计436万元。发行人未披露通过山东欣博向德泽猕猴进行采购的关联交易情形。

发行人未披露报告期内董事会秘书成磊在控股股东浙江赛尔康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尔康宁”)担任财务负责人、发行人杭州分公司与赛尔康宁的杭州分公司存在营业场所混同情形。

最终,深交所决定对中信建投及保代王辉、王越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要求中信建投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对照相关问题进行内部追责,自收到监管函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内向其提交经保荐业务负责人、质控负责人、内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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