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自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意见》提出19条工作举措,其中包含了一系列有浙江特色的创新举措,在全国率先提出学校食材数字化全链追溯、“四色码”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卡位责任制、后厨色标现场管理以及推广大容器“消毒房”等举措,旨在全方位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
《意见》还对学校食品安全的过程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确规范经营招租行为,高校引入社会力量承包(委托)等方式经营学校食堂的应公开招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委托)经营;要求规范食材全链追溯,对列入《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重点目录内的产品必须严格使用“浙食链”系统进行录入或确认入库;要求规范食堂后厨管理,学校食堂应具备与供餐规模相匹配的硬件条件,全面建成“阳光厨房”,鼓励在餐具消毒等关键点位安装物联设备,并积极引入“色标管理、4D法、五常法、6T法”等先进现场管理方法;要求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学校食堂应配备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大容器消毒设置专用热风消毒房或专用物理消毒设施,容量、数量满足加工制作和供餐需要;要求规范病媒生物防制,按要求配备防鼠防蝇防虫设备设施,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定期检查、评估、整改机制;要求规范应急预案管理,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以确保食品安全风险得到严防严控。
据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深入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省各地抢抓学校7、8月暑假窗口期,扎实推动学校食堂改造提升,进一步补齐短板弱项,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截至目前,暑假期间全省共有2388家中小学校食堂“硬基础”换新升级,投入改造资金达4.1亿元。
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目的。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https://www.414w.com/read/11712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