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杨博
近期,成都交警持续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严打“买分”、“卖分”等违法行为。9月5日,记者从成都交警二分局获悉,近日打击查处了一个“买分卖分”团伙,相关8人收到处罚。
据介绍,8月14日,饶某某到交警二分局车管服务大厅处理号牌为川AW***6的小型普通客车的电子警察违法记录。在办理过程中,饶某某处理的违法记录高达47笔,且对自己要处理的违法含糊其辞,这引起了处理民警的警惕,发现他存在“买分卖分”的嫌疑。
8月14日,饶某某到交警二分局车管服务大厅处理电子警察违法记录。
交警二分局进一步开展深入调查,一路挖出了以嫌疑人杜某为主的“买分卖分”违法团伙。
经查,苏某因为车辆电子警察违法记录过多,为逃避记分管理和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处罚,联系到“分串串”杜某买分,再由杜某组织“卖分人”饶某某、刘某、雷某某、邓某某、陈某某、刘某某6人先后代其处理共记63分的电子警察违法记录。
现查明,“分串串”杜某找到饶某某等6人,以40元1分的价格收购驾照分,再以150元左右1分的价格卖给苏某。“分串串”杜某从中违法获利7100元,“卖分人”饶某某等6人违法获利共2520元。
最终,他们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买分人”苏某,“分串串”杜某,“卖分人”饶某某、刘某、雷某某、邓某某、陈某某、刘某某等8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此起案例中,买、卖驾驶证分数是严重干扰正常交通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均构成提供虚假证言,不管是“分串串”、卖分方还是买分方,轻则行政拘留、罚款,重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该违法行为不以牟取利益为认定标准,即便是朋友、亲戚之间帮忙代扣,也会构成提供虚假证言的违法行为。
成都交警提醒,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驾驶,避免发生交通违法,杜绝“买分”“卖分”“代扣分”的违法行为。
(图片由成都交警二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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