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社会保险养老金是全社会老年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吗?

马玩河边居2024-08-29 06:54:55  39

对于养老金的本质真的是众说纷纭,很多人都把国家设立社保法的目的,认为是国家要给全国所有人提供普惠制的够老年人基本生活的养老金,但只要认真学习一下社保法,就发现他们这样的认识是错误的。

本来国家社保法非常明确 ,在第1条就规定了,国家设立社保法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全国公民都能够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共享发展成果;第2条规定,可以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是依据社保法可以享受的待遇,而不是不符合社保法规定的额外的待遇;社保法第3条规定,社会保险坚持保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与经济社会水平发展相适应。

通过社保法1,2,3条的规定可以看到,国家设立社会保险制度的目的,不是给愿意参保和不愿意参保的人、缴费多和缴费少的人都能够达到的差不多水平最低生活保障的养老金。而是必须依法参保的人员才可以得到社保法的保护,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也不可能统一缴费,如果统一缴费,收入低的人会因为没有能力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必然就会导致没有一分钱养老金,这就达不到国家社保法设立的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的社会保险目的。

有一位网友说,国家社会保险法设立的养老金,是保障全社会老年人的最低生活保障,不应该是有钱人才能参加的特权。所以他们反对“多缴多得,不缴不得”的养老金发放原则。

对照国家社保法的规定就可以看到,很多人都以国家设立社会保险法的目的,和社会保险的作用认识都是错误的。国家设立社会保险养老金制度,并不是为了给全社会所有老人都能够基本生活保障的养老金的制度。而是维护参加社保人员的符合社保法缴费规定的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利益,是参保人员才能够享受的养老金。

国家社保法通过制定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不缴不得”的养老金发放原则。鼓励所有人都向养老保险基金多缴费,让缴费多的人补贴缴费少的人,以实现参保人之间的互相帮助的目的。多缴费的人是补贴了缴费少的人,是帮了国家的大忙,而不是很多人错误认为的多缴费是占了国家的便宜和缴费少人员的便宜。就像没有去银行存款的人,是没有资格去银行取钱一样的道理。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人,他是没有资格领取社会保险养老金的。

至于这位网友提到的所谓统一缴费,也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缴费多,养老金高的人对于统一缴费是没有意见的。因为现在国家大力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制度,发展个人养老金制度。现在按照200,300%档次缴费的人,完全可以用省下来的100~200%的缴费的钱,去参加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缴费,退休以后三份养老金加起来,一定会高于现在只有一份的基本养老金。而缴费少的人,得不到缴费多的人的补贴帮助,是根本不可能每年调整增加养老金的。而没有参加钱参加职工养老保险100%统一档次缴费的很多人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会因为没有能力出钱参保,导致最后没有一分钱养老金。所以一些人认为养老金“多缴多得”,是把社会保险当成了个人赚钱的特权,是完全错误的认识,多缴养老保险的人,实际上是补贴了缴费少的人。

国家把社会养老保险,设立了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设立了多个档次的缴费。才可能实现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的目的。缴费最低200元,可以使全国99%以上的人都有能力参加养老保险,就达到了保基本,广覆盖的目的。国家可以根据财政支付能力,对全国99%以上的所有参保人员,提供相应的财政补贴,像城乡居民每年参加养老保险的时候,国家根据参保人缴费情况给予相应补贴,在发放城乡居民养老金的时候,国家提供了免费的基础养老金,今年调整增加20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这些都是保基本、广覆盖政策方针的最好体现。

综上所述,把社会保险养老金,理解成为是国家必须为全社会老年人提供的最基本的养老保障的说法,是对于国家设立社会保险制度的本质的错误认识。一些不愿意出钱参保缴费的人,是没有资格得到国家提供的广覆盖、保基本的养老金的,他们要求国家社保局发放养够基本生活的养老金,就更只能是一相情愿的幻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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