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大S为了打赢离婚官司,请的可是全台湾最有名的离婚律师,就这位赖芳玉。
她曾经帮贾静雯和福原爱打过离婚官司,看最后的结果谈不上输赢,套路都差不多,贾静雯还倒贴几千万。
最有名的一场官司是台北巨星张清芳和高盛副总裁宋学仁的离婚案,帮女方争取到了16亿台币的经典案例。
贾静雯诉讼目的之一,就是争取女儿梧桐妹的抚养权,也算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汪小菲和大S这场离婚官司,两人除了争夺孩子抚养权之外,还会瓜分9个亿的资产,诉讼现场两波人杀红了眼睛。
最终,北京的婚房归汪小菲,台北大S有两处豪宅,汪小菲购买的价值过亿的房产归女方,台北酒店归汪小菲,孩子共同抚养,条件极其细致繁琐。
三年之后,汪小菲越过越好,也越来越清醒,感觉似乎被对方给摆了一道。
赖芳玉这话有点不合时宜,是啥意思?
关于大S和汪小菲离婚的原因,网络上有各种说法,一般当事人能说出口的都不是真实原因,比如质疑彼此劈腿。
大S的代理律师本人这样说,他们的婚姻就是女方已经没有爱了,男方会签字又让她难以置信。
对于感情,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对于性格刚烈的大S来说,在有备胎的情况下,如果不爱汪小菲肯定不会勉强在一起,所以会选择分居。
也就是结婚时间不长,两个人的关系就淡了,有可能大S就想走,又觉得自己提离婚对方没有过错,无法拿捏,也分不到什么财产。
对于两个人离婚汪小菲这样说,曾多次祈求和挽回无果,事已至此只能离婚。
同时赖律师又说,大S曾经给自己承诺不会再婚,后来又出尔反尔。
一个说法有点儿无厘头,离婚的时候大S只有40多岁,当时的汪小菲事业是下坡路,甚至是低迷期,任何人都无法笃定大S是否再婚,更何况你一个离婚律师?
最根本原因,要么甩锅,要么说谎,甩锅的因素更大一点,至少这样可以把自己给摘出来,名誉上好听一些,无论汪小菲和大S今后如何拉扯,产生什么样的后果,至少不会殃及自身!
突然觉得,许雅筠的母亲真聪明,没有趟这趟浑水,不然的话没完没了,估计自己儿子的婚姻也会散了!
这场离婚官司,哪怕是作为律师的赖芳玉自己,至少有三个没想到:汪小菲能够在短时间内火速翻身;大S 3个月之内把自己再次嫁了;两个人离婚之后还可以在网络撕扯三年之久,各种爆料纠纷,官司不断,眼看自己就要惹火烧身。
作为名利场上的女人,赖芳玉和大S一样能力超强,同时也争强好胜骨子里很不服输,性格中有女人的狡黠,也有职业本性钻空子和翻云覆雨的地方。
话说回来,身为离婚律师,赖芳玉在台北的名气不小,接的都是一些重磅离婚纠纷案,诉讼费用不菲,保持自己在业界的良好形象,对她来说是一个最基本的需求。
行业大佬对两个人婚姻的预判。
台湾的名嘴李敖并不看好两个人的婚姻,曾经预判说他们的婚姻长不了,因为两个人的母亲都很强势,小两口婚后的生活注定会受到很多的牵制,加上环境和地域的原因,很难幸福。
张兰的一个多年好友,知道汪小菲的女友是大S,两个人即将走进婚姻,也是极力劝阻:台北的上流社会男青年都不敢娶大S,你怎么有这个胆子?
偏偏这哥们儿不信邪,觉得真爱可以战胜一切,典型的有情饮水饱。
一向很毒舌的张兰,这样评价这段婚姻,说前儿媳就是看中了儿子的身价和金钱,走进婚姻的目的就是杀猪盘式的骗婚,汪家最风光的时刻嫁给了儿子,落魄之后携款离婚,对儿子的打击很大!
这话其实有点言过其实,当时两个人结婚的时候,大S 34岁,事业处于滑坡期,但每一年靠代言和各种商演活动,收入至少也有几千万,不嫁富二代,她也能让自己保持一种富裕平稳的生活状态。
但值得讽刺的是,许多台湾的优秀男生,都愿意跟大S谈恋爱,毕竟大S年轻漂亮在娱乐圈有一定的地位和影响力,走到街上回头率超高。比如蓝正龙和周渝民,据说还有黑人,都是大S的男友之一。
他们都曾经的大S轰轰烈烈爱过,最后每个人都谈s色变,蓝正龙说听到大S上楼的声音自己就害怕,因为刷爆信用卡差点儿被大S搞破产。崽崽也不例外,跟大S分手之后换上了抑郁症。
大概黑人是爱的最深的那个人,曾经为了维护大S,当场暴揍汪小菲,这事儿当时传得沸沸扬扬,让张兰也很气愤!
人到中年,两个大男人还像愣头小子一样,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当街施展拳脚展现自己的雄性魅力,大概他们都真爱过吧?
赖芳玉为什么慌了?
说汪小菲家暴,张兰说是胡扯,汪小菲敢家暴,我把他的手给剁了!
汪小菲自己叫屈,又捅出一个惊天秘密——自己是被打的那一方,因为大儿嗑药被自己阻止,药性发作之后被对方拿瓶子砸晕,她几次差点儿死去,都是自己给救了回来。
事儿越落越大,捂都捂不住,大家对律师的信口雌黄颇有微词,口碑坍塌就在一夕之间。
张兰直接嘲讽说,别最后把自己给玩儿进去!看似轻描淡写,其实话的力量很重!
离婚条款约定,汪小菲每个月支付大S 68万元的抚养费,时间一直到2038年,2023年3月,汪小菲已经支付了1000多万之后,S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2700多万,并且要求汪小菲签下了离婚的补充条款,要求汪小菲不得踏入豪宅。
一个坑,两个坑,大S是步步为营,汪小菲被动入坑,其实也是他心甘情愿签下的,晦气!
时间走到了这儿,汪小菲还是心怀期待,希望两个人有机会可以复合,所以才愿意给,协议随便签。
作为律师,自然是极度理性,很看重自己的条款是否值得推敲,希望一切内容无懈可击对自己有利。
她说是女方不爱了,说明提出离婚的一方是大S,并且是坚持要离的那种。说没想过汪小菲会签字,这唯一的解释就是,如果汪小菲当时苦苦哀求,执意不签离婚协议,女方可以把条件提的更苛刻一些,争取对自己更有利的条件,失算了。
然而大S没有遵守约定,仓促再婚——是不是暗示着,大S违约在先,汪小菲可以反诉对方,离婚协议无效,需要再议?
从目前来看,汪小菲想打赢官司的心意已决,至少赢下两局,不需要再支付大S的赡养费,每个月只需要出20万孩子的抚养费,每个月就可以节省出48万元。台北酒店闭店,一年可以节省几千万,他做生意的据点从台北转回了北京,彻底断了大S最后的念想,再想有什么经济瓜葛也不可能了。
如今唯一能够牵绊汪小菲的,只有他的一双儿女,这也说明他是一个心软的男人,重情重义的男人,大S唯一能够拿捏他的地方,大概只有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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