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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阿森纳主场1比1被布莱顿逼平,比赛中令中场赖斯两黄变一红的判罚引发了极大争议。在众多枪手拥趸看来,当值主裁克斯里·卡瓦纳出现了明显错判,将一个完全下意识的动作判定为“阻挡发球拖延比赛”,反而漏掉踢人的海鸥后卫费尔特曼,实属盲裁瞎判。但也有不少球迷认为“规则就是规则”,阿森纳中场理应为自己的不当行为受到惩罚。那么关于这第二张黄牌,专业的前英超裁判们又是如何看待的?他们其实意见也不统一。
作为英超首位“百红裁判”,迈克尔·迪恩这个名字对于枪迷来说并不太友好。当年“迪恩是热刺球迷”这个说法流传了很久,尽管很可能不是事实,但他确实有过不少对阿森纳极为不利的判罚。而此番赖斯蒙难,这位前英超名哨的点评自然也没有偏向枪手,他直言:“很不幸,赖斯踢走了皮球。”随后迪恩又补充道,“虽然他并没有踢很远,但赛季开始前球员们已经被告知,在任何形式的重新开始之前,把球踢走你就会受到(黄牌)警告。他已经吃过黄牌了,所以别无选择,裁判只能将他罚下。”
随后节目主持人追问“是否有衡量‘把球踢走’的标准”,迪恩则表示赖斯阻止了重新开球,当时“布莱顿希望将球快速推向前场”。就此他还补充了一句:“我觉得后卫(费尔特曼)非常聪明。”
根据迪恩的说法,赖斯显然不是无辜的,“公然挑战规则”的下场就是该被惩罚。但问题有二,其一是布莱顿的进球功臣若昂·佩德罗在比赛上半时有过一次更明显的“阻碍重新开始”,在皮球出界时猛抽了一脚将其踢飞,看上去像是阻止了阿森纳的边线球快发。这一行为却没有得到任何警告,那么正如赛后枪手主帅阿尔特塔所言,主裁的判罚标准不一,属于“双标”。
另一个问题则是赖斯的行为真的算阻碍重新开始吗?至少前英超名哨马克·哈尔西的看法是和迪恩完全不一样的。在其写给《太阳报》的专栏文章中,这位前英超裁判便表示给赖斯的第二张黄牌是一个糟糕的决定,当值主裁卡瓦纳这是在“找麻烦”。哈尔西表示:“当布莱顿后卫费尔特曼准备主罚后场任意球时,皮球仍在滚动,因此‘重新开球’这事并不存在。这在规则上就是错误的。”在这位前裁判看来,处罚赖斯的前提就站不住脚,因为费尔特曼并没有把球摆好,如此并没有进入重新开球的阶段,又怎么算阻碍重新开球?
依照哈尔西的看法,最正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与两名球员充分沟通,赖斯会得到“最终的口头警告”,而费尔特曼也该知道他踢人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在这种级别的比赛中,他这样的裁判不应该以这样的理由将球员罚下。卡瓦纳是在找麻烦,而且他真的找到了。”
最后,我们再来看看规则具体是怎么写的。《英足总裁判判罚规则手册》第12条规定,裁判必须警告以下拖延比赛重新开始的球员:1.看起来要掷边线球,却突然又交给队友来掷的球员;2.被替换时过分拖延离场时间的球员;3.过分拖延重新开始的球员;4.把球踢走或者将球带走,或在裁判停止比赛后故意触球挑起对抗的球员;5.从错误位置踢任意球进而导致重踢的球员。看起来赖斯属于第4种情况,但也有阿森纳的支持者指出这还应该看第5,当时球被踢向了赖斯所在的位置,枪手中场只是轻轻碰了一下,所以其实是费尔特曼的行为导致了延误,而不是赖斯。
另外根据国际足球联合会理事会(IFAB)的规则手册规定,裁判员在做出裁决时必须运用“常识”和“比赛精神”。赖斯只将皮球移动了不到一米距离,然后就被费尔特曼踢倒,还要因“妨碍比赛重新开始”而被罚下场,进而整个比赛的局面也因此而改变。这也难怪名宿莱因克尔感慨:“我认为这是又一个典型的例子,足球已经失去了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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