嚣张的鲁B路虎女, 欠收拾!

评论李万卿2024-09-01 11:40:08  68

原创 李万卿

鲁B路虎女打人事件,本不想掺和。

看看事态的走向,不写手痒,不吐不快。

先简单回顾。

8月28日,青岛崂山风景区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名驾驶白色路虎越野车女司机试图逆行插队,追尾了前方车辆。

女司机立即下车,对正常行驶的男司机一顿臭骂,并狂扇耳光。

女子打人时,一口一个“你多坏呀”,随后就是一句乡音浓重的国粹输出。

这样的女人,自己坏得都一败涂地了,还恬不知耻的说别人“坏”。真是“马户”不知道它是“驴”,“又鸟”不知道它是“鸡”。

这个完整视频,我是看了多遍。女子动手打小伙子,一共是4次.

前两次,她都是从副驾驶那边拉开车门,探进身子,对小伙子进行拳击。

后两次,她窜到驾驶员一侧,透过车窗狂扇小伙子耳光。

她第4次狂扇小伙耳光时,边扇边说:我就打你了,打你,你得挨着,你报警啊!

小伙子终于忍无可忍,下车了......

此时此刻,录视频的路人劝慰小伙子说:你千万别动手,你要还手啊,就理亏了,再忍一忍!

路人一句话,让小伙子忍了下来。

退一步海阔天空,也等来了青岛警方的一个警情通报:女子被拘留了10天,罚款1000元。

事情就这么个事情,经过就这么个经过。

有人说了,好在小伙子没有还手,一还手就成了“互殴”,说不定“进去的”不是那女人,而是挨揍的小伙子了。

我看,也未必。

5年前,重庆“帽子姐”李月横空出世。

一日,“帽子姐”驾保时捷开“飙”,违规调头时,与奇瑞男司机“接火”。

“帽子姐”霸气侧漏:下车,开骂。

“乒!”一耳光扇向男司机。

“乓!”男司机秒回一耳光。

“帽子姐”被打了个趔趄,帽子“噌”地被扇飞了。

“乒乓”两声,一打一还,李月被一巴掌打得不是李月,变成了国人津津乐道的“帽子姐”。

交巡警开出罚单:“帽子姐”未按规定掉头,罚款200元;驾车戴帽、穿高跟鞋,记2分,罚款50元,一共是250。

男司机呢,打出了志气,打出了豪气。

我想,青岛鲁B路虎女,违规逆行,殴打小伙子,挑衅在先。

我只想责怪小伙子一句:一味隐忍,只会导致情况更糟,你为什么不回敬她一耳光?像“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打得他鲜血迸流,眼棱缝裂,乌珠迸出。

惟其如此,才不枉你贵为退伍军人,才能打出男人的尊严。

列位,如果谁再遇到这种情况,该出手时就出手。

特别特别重要的是,警方对鲁B路虎女的处理,很多人都不满意。

鲁B路虎女打人,不管对方伤情如何,她“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哪一条,都符合“寻衅滋事”的定罪标准。

怎么只拘留了10天、罚款1000元就了事呢?

2018年7月,栾川的常某尧遇到了20年前的初中班主任张老师,想起上学时被其殴打的经历,拦下对方、连扇多个耳光,并拍下视频。

仅仅几个耳光,常某尧就因“寻衅滋事”,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对比一下,张老师的脸没有明显伤,被鲁B路虎女殴打的小伙子却口鼻嘴出血。

我想问一句:学生常某尧掌掴昔日初中老师,被指寻衅滋事,判了一年半;但是,逆行砸车打人逃逸的鲁B路虎女,“寻衅滋事”怎么不见了?

都是“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结果怎么就不同了呢?

这种人,欠收拾。

这次不“法办”她,她就会有“办法”继续作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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