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郁斐
2022年12月至今,新版《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上海市容条例”)施行一年多了。上海、深圳相继修改设摊相关法规,不再全面禁止设摊。不过,针对乱设摊的执法案件仍然很多。有关数据显示,2023年1-4月,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共依法查处乱设摊案件约占五分之一,市民对乱设摊的投诉也较多。
有关摆摊和外摆经营的法规政策的演变是怎样的?如何理解目前的设摊管理的政策及其执行思路?澎湃研究所研究员搜集、整理了相关法规、政策,并采访了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以下简称“上海绿容局”)市容处相关负责人,以上海为例以探求这些问题。
书面法规:从“禁止”到“限制”
现行国家级行政法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市容条例”)第十四条规定,除非建设等特殊需要,且须取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但该条款并未明确“街道两侧”“公共场地”所指代内容。
在各地地方法规中,“街道两侧”“公共场地”基本被具体操作定义为“门窗外墙线以外的区域”。地方性法规大多在出台时就以此为标准,确立了禁止性规范。如2001年上海首次发布“上海市容条例”,并规定“本市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
街道商户店外空间界限平面示意图。制图:吕正音
不过,商户负责管理的区域,可能比它能合法经营的区域更大一些。根据2015年出台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经营、管理单位的责任区域明确为其“经营、使用区域外侧至人行道外沿”,遇到拒不改正者可“罚款50至500元”。
在法规中,界定合法经营的空间边界为何是门窗外墙线,而非划定用地使用权属的建筑红线?上海绿容局市容处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市容是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道路交通、建筑物立面、市政设施、夜景灯光等各种要素的外在容貌的体现。具体到沿街商户来说,即便商户是在自己的建筑红线内经营,但商家的招牌、橱窗等装饰也会影响到城市的整体风貌;同样,如果商家在门前随意堆物、售卖、设摊,也会对市容造成比较大的影响。这也就要求商家即便在建筑红线内,也要充分履行法律责任和社会义务,不能随意设摊,影响市容。”
2022年7月,新修订的“上海市容条例”出台,调整设摊管理要求,将跨门经营和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禁止性规范改为限制性规范。如“上海市容条例”第二十一条:“本市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原来的“不得”现改为“不得擅自”。
该修改是自2001年上海有此类法规以来,首次针对店外经营、设摊经营条款所作的调整。参与修订新规的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曾表示,新规在“禁止范围”上进行了“合理平衡”。
可见,从法规的书面文本上看,条款从禁止性改为限制性,似乎有所放宽。那么设摊管理实践也是如此吗?
设摊管理实践:精细化、品质化、严格化
本世纪初,虽2001年“上海市容条例”对设摊等有“不得超出门窗和外墙”的禁止性规定,但实际管理却未完全按此执行。上海延续了上世纪七十年代至本世纪初“还路于民”同时“恢复道路的交通功能”的设摊治理目标。
上海绿容局市容处相关负责人对澎湃研究所研究员表示:“本世纪初,设摊还处于前清后占的情况,经过管理部门每年开展综合整治,设摊点已经从多年前的4万多个降低到了目前的7000余个。”
2006年,为迎接上海世博会的举办,上海提出《上海市中心城区综合整治乱设摊工作实施方案(2006—2008年)》,将全市划分为严禁区、严控区、控制区,对不同区域的设摊行为采取差异管理措施。2010年世博会期间,主要道路、景观区域乱设摊现象得到明显遏制。
上海世博会闭幕后,上海市“无序设摊”数量大幅反弹。2014年,上海市绿化市容局等七部门共同发布《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城市无序设摊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继续维持大分区的管控理念,并细化了设摊的分类管理规范:“在严禁区禁止设摊,严控区禁设临时销售点(管控点)、有序设置小型修理摊、在控制区设置合规的摊贩临时集中疏导点。”该政策在整治、保障等问题上细化了措施,并提供了设摊严禁区域的名单。经过2014-2017年的“三年整治行动”,该“无序设摊治理”举措逐渐固化。
这一时期,“流动餐车”等组织化设摊开始出现。自2020年底起,为增加商业活力,上海市商务委连续三年实施早餐工程实施方案(2021年、2022年、2023年)。早餐房车可以驶入产业园区、地铁站点、居民区,也被允许在严禁区经营。针对流动餐车的管理,上海商务委还会同绿容局在内的七部门制定《上海流动餐车管理办法(试行)》。
基于2022年新修订的“上海市容条例”,2023年6月《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摊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发布,规定各区政府可以“划定一定的设摊开放区”,在疏导点、管控点基础上新增了“特色点”。
对此,上海绿容局市容处相关负责人解释说:“特色点是满足大家对新型消费的一种需求,也是市民呼声较多的,比‘摆地摊’品质更高、水平更高。”
除了强调设摊(外摆)点的“特色”“品质”,有意打造特殊集市/夜市、网红街区,现有的设摊(外摆)管理还明显愈加精细,甚至严苛。据报道,上海的严禁区不得开展设摊(含外摆)经营活动,严控区内仅可设置特色点,控制区内才可设置疏导点、管控点。
从“大分区”到“小分类”,从“区”到“点”,管理的颗粒度、细致程度更高。同时,划定哪些区域,设置什么类型点位,均由各区、街镇决定。据澎湃研究所研究员观察,上海城管执法局的“摊”服务地图上已显示了16个区合法合规的设摊点。上海绿容局市容处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谈道:“设摊区域由区政府综合考虑市容环境卫生、交通安全、公共安全、消费需求等因素进行设定,纳入目录管理,全市不断完善'一张表,一张图',持续强化规范管理。”
管理过程还引入了高科技手段。例如,上海嘉定从2023年6月起开始通过数字化手段对店外经营进行“非现场执法”。据报道,其安装的监控设备将“经营物品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30厘米的行为”视为违法,“摆放超过30分钟后自动抓拍”,目前已经运用在执法过程中。
可见,在法规文本趋于宽松同时,上海在行政上对于店外经营和摊贩的管理则更加精细、严格,且基本为自上而下管控模式。从政府角度评价这种模式,上海绿容局市容处相关负责人说:“《指导意见》取得了积极效果。第三方测评机构统计,从构成上看,无序设摊持续降低,而特色点比例有所增加。当然,基层政府管理压力也比较大。规范设摊涉及方方面面如环卫、保洁、电力保障、安全服务、物业管理、城管执法、社会治安等,街镇的执法压力和管理成本很大。所以,我们也积极倡导自律自治。”
但在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实践中,商户和摊贩的经营权常常处于被动、严格受限状态,是否能及如何“自治”,还需要进一步观察。
通过上述整理、解读可发现,近二十多年以来,上海设摊(含外摆)管理的法规政策从“严立法、宽执行”,逐步走向现今的立法、执行相对一致。但在法规文本趋于宽松同时,行政管理实践更加精细、严格,且基本为自上而下的管控模式。
城市商业设摊和外摆治理,不应仅限于自上而下,对此,可借鉴国外城市相关做法,比如,纽约允许大部分地段商户通过缴纳许可费用加入“户外就餐计划”(DiningOutNYC),在社区同意情况下自发外摆,引入市场方式平衡店外经营需求和供给,多了一些“自下而上”的反馈和“上下互动”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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