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涉及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考核机制等。中航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董忠云表示,《办法》明确了划转的国有股权分红收益可以投资于股票类、股权类资产。此前,这部分资金只能投资银行存款、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和对划转对象的增资。投资范围的扩大将形成A股市场的增量长期资金,有助于直接推动市场估值抬升,增强市场信心。同时,能够改善市场投资者结构。由于长线资金通常倾向于价值投资和长期回报,因而有利于降低市场波动性,增加市场深度和韧性。此外,能进一步引导市场关注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良好治理结构和长远发展潜力的企业和行业,对整体市场环境产生积极影响。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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