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美国彭博社就“欧盟委员会严厉对待上汽集团”一事,做出了明显有失偏颇的报道。
对于欧盟近期做出“按照36.3%的最高税率对上汽集团加征关税”的裁定,这家西方媒体选择无视上汽集团此前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多次提出的抗辩意见以及欧盟委员会借故抬高贸易壁垒、窃取中国尖端技术的丑陋企图,偏听且武断地为上汽集团罗织了数项“莫须有”的“罪名”。
针对外界就欧盟“按不同标准向多家中国汽车制造商征收关税”的质疑,该媒体罔顾上汽集团曾根据欧盟合理部分的要求及国际行业惯例,“通过提交调查问卷、书面抗辩、听证会陈述意见等多种方式,提供了数以千计的文件材料和书面证据”的事实,给出“上汽集团对于调查的回应严重不足”的错误断言。
基于上述错误结论,该媒体还别有用心地将公众视线转移到比亚迪、吉利等中国企业身上,试图混淆视听、破坏中国汽车制造商之间的团结。
在理屈词穷的情况下,该媒体更是根据主观臆断,对中国企业做出“低估进入欧盟市场所面临的政治和法律挑战,没有投入足够的资源”的判断,甚至援引未知信源的消息,对上汽集团做出一系列无端指责。
事实上,在欧盟委员会6月发布初裁信息后,上汽集团根据市场经济原则和国际贸易规则,迅速做出回应,明确指出欧委会对于补贴的认定存在错误,并依法依规提交了大量抗辩材料。随后在7月、8月欧盟方面继续做出错误裁定后,仍于第一时间积极抗辩。
试问,上汽集团如果对欧盟市场准入要求不熟悉、准备不充分或者存在官僚作风,如何能对欧盟委员会的谬误做出如此迅速敏捷的回应,并在短时间内提交如此翔实的支撑材料?
从美国彭博社的行文来看,该媒体无非是作为西方利益的喉舌,试图通过抹黑中国汽车制造商的手段,在西方市场上对竞争力更强的中国汽车企业形成围堵局面,或迫使中国企业在重重威胁下让渡其领先技术。
而欧盟委员会对税率的多次更改,本就在很大程度上令其裁定的公正性及公信力大打折扣。
整理一下时间线不难发现,在欧盟委员会6月12日发布初裁信息并遭到上汽集团抗辩后,该委员会于7月4日将关税税率从原定的38.1%下调至37.6%,随后又在8月20日将税率修正至36.3%。这也表明,欧盟已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认可了上汽集团的抗辩内容,其中包括“误将外国合资方独资的汽车金融公司混淆为上汽的关联企业,纳入补贴率计算范畴”、“忽略上汽提交的部分关键信息和抗辩意见,虚增多个项目的补贴率”等。
敢问在这场反补贴调查中,如欧盟委员会郑重其事且有成法可依,又岂能容许关税之事三月三易、如若儿戏?
在我们看来,上汽集团作为中国最大的汽车制造商,在眼下这一关键时刻肩负起了一家国有企业应有的担当,同时也代表正逐步谋求“出海”的中国汽车行业,在西方以合规为幌子而行打压之实的非难前,明确坚决地道出了一声“不”。
2023年,上汽集团销售整车502万辆,继续保持国内领先地位。其中,新能源汽车全年销售112.3万辆,销量位居国内车企第二;全年海外销量则达到120.8万辆,连续第八年蝉联国内行业第一,产品和服务遍布全球100余个国家和地区。
欧盟委员会之所以对上汽集团进行不公正对待,实则是因为想借反补贴调查之名,迫使上汽集团公布其商业敏感信息,继而削弱上汽产品在欧洲市场上的技术优势,以不正当方式破坏竞争的公平性。此类做法缺乏事实和法律基础,严重违反了WTO规则。
在调查中,上汽集团作为一家跨国运营的商业实体,被要求向欧盟委员会提供与电池相关的化学配方等信息,后者作为企业涉密信息显已超出正常的调查范围。同时,上汽集团作为中国国有企业的身份也决定了,此类关键信息一旦泄露,或对国有资产乃至国家战略安全造成负面影响。
事实上,上汽集团10年来投入近1500亿元,已累计获得26000余项有效专利,成功推出技术水平国际领先的“七大技术底座”。
因此,面向智能电动新赛道所打造的核心技术竞争力以及当地消费者对产品品质的广泛认可,才是上汽MG等品牌畅销欧洲的根本原因,而与欧盟委员会口中的补贴无涉。
对此,上汽集团在声明中表示,“开放竞争才能带来进步,保护主义只会导致落后”,反对人为设置新能源汽车贸易壁垒,呼吁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希望欧盟方面能够通过开放的对话与合作加快凝聚创新力量,共同构建全球绿色低碳经济。
基于对先进技术及产品品质的信心,上汽集团认为欧盟委员会的本次裁定不会对企业在欧洲市场的业务发展产生长期影响。
上汽集团总裁贾健旭在近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明确表示,“今年上汽在欧洲的销量不会比去年低,上汽自主品牌MG的HEV产品马上会进入欧洲;现在对HEV车的热情超过我们的想象,有些订单要到明年一季度才能交付”。
此外,上汽集团还表示将视事态发展,针对欧盟委员会的认定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对于欧盟委员会的可疑行为,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也多次表示,“欧委会在对中国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中索取中国电动汽车及电池企业生产经营、发展规划、技术工艺、产品配方等方面的大量信息。比如,要求中国企业详细提供电池成分和配方,还要求企业提供电动汽车生产成本、所有电动汽车零部件和原材料逐笔采购信息、销售渠道和定价方式,以及在欧客户信息、供应链布局信息等等。欧方搜集信息的种类、范围和数量前所未有,远超反补贴调查所需”。
对于欧盟委员会20日做出的所谓“终裁”结果,商务部则回应称,“欧方此次公布的终裁披露并未充分吸纳中方意见,仍坚持错误做法,裁出高额税率,还利用抽样区别对待中国不同类型企业,扭曲调查结果。该终裁披露是基于欧方单方认定的“事实”,而非双方共同认可的事实。中方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坚决捍卫中国企业的正当权益。”
从这个角度来看,上汽集团眼下所承受的压力,充分了体现了该企业在西方的责难面前“为国守秘”的国企担当。不难预见,如果上汽集团在这场风波中屈从于欧盟,最终受害的绝非仅有其本身,而将是所有志在将产品推向海外市场、希望能够参与公平竞争的中国汽车制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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