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赚佣金出售客户手机号、验证码, 通讯营业厅工作人员被公诉

澎湃新闻2024-08-29 12:45:13  82

为赚取高额佣金,通讯营业厅工作人员李某、吴某利用帮助客户办理业务的机会,擅自将客户的手机号码及验证码出售给他人使用。

8月29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金山区检察院”)获悉,近期,该院依法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李某、吴某提起公诉。

涉案聊天记录,犯罪嫌疑人在群聊中提供客户的手机号码及验证码。 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 供图

“一组10到20块不等,有兴趣吗?”

李某在江苏省某市经营着一家通讯营业厅,同时兼任营业厅工作人员,因为工作原因,会接触到不少办理电话业务的客户。

“能不能提供一些手机号和验证码,有偿!”2021年,李某收到了一条联系人信息。想到公司有相关规定禁止此类行为,因害怕出事,李某拒绝了对方提出的要求。

“有人想收手机号和验证码,一组10到20块不等,你有兴趣吗?”没多久,相熟的朋友也介绍起收购信息的渠道,在佣金的诱惑下,这次李某点了头。

只要动动手指就能轻松赚钱,这让李某心动不已,试探着做了几次,发现真的能赚到钱,而且也没有被其他人发现。李某便将这个赚钱的“门道”介绍给了同事吴某,在利益驱使下,吴某也加入其中。

买家联系李某后,将两人拉入“收码”群聊。所谓“收码”即通过不当渠道收集他人手机号码和验证码用于注册手机APP账户,“供码者”借此获得佣金。

营业厅有很多老年客户办理业务,这些老年客户就成了李某和吴某的目标对象。她们往往会以程序复杂、帮忙操作为由,拿到老年客户的手机获取手机号,其后再将手机号发送到“收码”群聊中,群里的人收到后,客户的手机就会收到一个验证码,此时再把验证码发送到群聊内,就算完成了一单。

2023年10月,警方在办理一起诈骗案时,发现不法分子使用的诈骗账号是由李某、吴某转发出售的手机号及验证码注册而来,遂顺藤摸瓜将“供码”的两人抓获。

“我们知道自己做的事是违规违法的,买家把这些信息买去也是用来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但就是舍不得收益,也觉得不一定会被发现……”两人到案后供述。

2024年7月,公安机关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该案移送金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两人分别获利2.1万余元、1.8万余元

案件移送后,承办检察官对卷宗材料进行分析研判,发现李某和吴某的手机中有大量疑似供码获取佣金的交易信息,而调取清单的覆盖时间段与两人开始参与交易的时间略有出入。

“两人虽然是近两年开始稳定供码,但早在2021年就开始接触上家,这意味着两人获利的金额不止现查明的数额。”检察官捕捉到这一信息,认为相关犯罪事实仍有挖掘空间,遂及时引导公安机关做好补充侦查工作,对账单明细予以核实。

经过梳理、比对,检察官最终查明,2021年至2023年期间,李某、吴某通过非法获取出售手机号及验证码分别获利2.1万余元、1.8万余元。

那么,两人出售的手机号码和随机验证码是否属于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是否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随机验证码是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和隐秘性,能够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应当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检察官说。

经搜集、梳理证据,检察机关审查认定,李某、吴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取他人的手机号码和验证码,后出售获利,其行为属于非法获取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款规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综上,该院决定变更罪名,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两人提起公诉。

2024年8月,检察官向李某、吴某及其辩护人详细阐述了变更罪名的原因、讲解了法律的相关概念,李某、吴某当场表示认罪认罚。同月,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李某、吴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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