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机关依法整治旧衣物回收箱乱象

中国青年报2024-04-03 11:40:50  120

视觉中国供图

“小区里的某些旧衣物回收箱字迹模糊,显得破旧,这些回收箱正规吗?”近日,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林龙听到12345政务便民热线平台中热心群众的提问,不禁陷入沉思。多年来,他一直在做公益诉讼等方面的工作。

生活中,林龙家所住的小区也有类似的回收箱。在他的印象里,这些回收箱摆在小区里好多年了。邻里街坊时不时将衣物、书籍等放入回收箱中,希望这些旧物可以帮到需要帮助的人。

林龙关注的是,这些爱心旧物被回收后经历了怎样的管理、捐赠流程?老百姓的“爱心”究竟去了哪里?这些很少有人知晓。

结合自身经历,林龙敏锐发现,让“爱心箱”变得更放心,是一个贴近群众生活的公益诉讼案件。

“三无产品”回收箱谁来管?

2023年3月起,林龙开始在辖区内的各个街道、社区展开摸排、走访。经过相关调查后,林龙发现,这些旧衣物回收箱涉及到不同的情况。

在京口区某花园小区摆放的回收箱上,写着“镇江市×××公益环保项目”等字迹。按照回收箱上的电话,林龙顺利联系到该公益慈善组织

一番电话交流后,林龙发现,该机构收集旧衣物的用途的确为公益目的。但是,该机构并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只是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进行合作,才开设了旧衣物回收箱。

“按照修改后将于2024年9月5日起实施的慈善法相关规定,由于合作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开展公开募捐,因此,上述小区某机构设立的回收箱今后也是非法的。”林龙说。

箱体陈旧、没有标清回收流程与主办单位等信息依旧是部分回收箱存在的问题。另外,还有一些回收箱属于“三无产品”。“这些箱子,连是什么人、什么组织设立的都不知道。居民们献爱心的时候,能放心吗?”林龙充满疑问。

检察建议:依法整治旧衣物回收箱乱象

随后,林龙与同事向属地民政、住建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清理无资质的回收箱;对回收箱的摆放位置、箱体的标识、日常的清洁维护等进行规范;加强对旧衣物回收处理过程及最终流向的监督,依法整治旧衣物回收箱乱象。

检察建议中提到,公开募捐,应当在募捐活动现场或者募捐活动载体的显著位置,公布募捐组织名称、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募捐方案、联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询方法等。

得知相关情况后,京口区住建局建筑工程管理处物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周伟艳立即联系各物业公司展开集中行动。

吉祥物业相关负责人王瑾主要负责京口花园小区的物业工作。王瑾与慈善组织一起对爱心回收箱开展“换新”行动。新设置的箱体上明确标有慈善组织名称、服务电话等信息。此外,箱体上还标明文明办、民政局、慈善总会、环保局、住建局等主办单位。在操作流程环节,箱体上也明确标有相关柱状图。

这些收集来的爱心衣物符合捐赠条件的将会分类捐赠。不符合捐赠条件的衣物则会分类、回收、再利用。

“相关信息明明白白,让我们捐赠起来就更放心、安心!”王瑾说,新的回收箱设立后,她会定期带着工作人员来为回收箱消毒。衣物堆积多的时候,她还会主动给慈善组织打电话,请他们尽快将爱心衣物取走。

截至今年3月,林龙又将之前摸排调研的多家街道、社区重新走了一遍。旧衣物回收箱全部焕然一新。“三无回收箱”已被清除。

让群众的爱心不被利用

“每一颗爱心都不应该被辜负,捐赠本身的精神价值更不容忽视。”林龙说,建立对旧衣物回收项目的统一规范管理,才能让每一丝善意都发挥最大的能量。后续检察机关将持续关注旧衣物回收等慈善公益事业,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当好公共利益的守护者,努力为百姓创造便捷、和谐、美丽的生活环境。

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国科表示,如果回收旧衣物是以慈善的名义进行的,那么无论是回收衣物售卖后进行爱心捐款还是直接进行爱心捐物,这两者都属于慈善行为。因此,没有慈善募捐资格的组织是不能参与到相关活动中的。

“无论是个人还是公司,没有公开募捐资格,也没有跟具有该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进行旧衣物回收是违法行为。”何国科建议,公安等相关部门应依法打击这些“三无回收箱”背后的个人或组织,查明是否有打着公益的幌子实际进行商业行为的事实,并依法进行处罚。

何国科提醒,热心群众在往爱心回收箱里投放旧衣物前,要认真审核回收箱的设置主体是否具有公开募捐资质。“大家可以在‘慈善中国’备案平台进行查询,这些设置回收箱的主体是否备案,备案项目是否包括旧衣物回收。”所有以公益为目的的慈善行为在法律的保障下才能保证阳光透明,让群众的爱心不被利用。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超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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