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前两天吧,我还写了一篇文章,表示对王楠送金牌这件事不解。此时,我似乎明白了。这个世界没有白白赠与,也没有不劳而获,送金牌应该是有一定目的性的。我们也不能说王楠做得不对,但是人性不就是这样?我付出了肯定是带有目的,哪怕是一个赞扬一个口头鼓励,那都属于有目的,除了父母没有人可以那么无私!
王楚钦和孙颖莎,他们的广告已经拍出来了,放在某地的大墙上,是一个袜子品牌,而这个品牌的老板就是王楠。王楠不仅是这个企业的老板,也是该品牌的代言人。我们不用在意送金牌在前还是在后,总之,送出去的金牌不是白送的。作为接收人,他们也一定会替老板做点事,不然拿着也不放心。
有人说3公斤的金牌就是代言费,我觉得不然,代言费应该还要大于这个价值。你看,作为男单冠军的樊振东和女单冠军的陈梦,他们两人就没有被送金牌,包括全程表现还不错的王曼昱也没有被送。因此,我觉得并不是奖励冠军的,而是跟自己“私交”比较好的人,恰好这个行为又能获得很多流量。
不过,马龙我是没想通。既然不需要他来代言,这第三块金牌为什么给了他?从以往的经历来看,王楠夫妇两人对乒乓球整个团队的贡献还是蛮大的。据说以前一个队9个人都送了不菲的礼物,自己开办的训练营又提供给乒乓球队作为热身赛用。双方的互动一直存在,这送金牌才合情合理。
我觉得,送马龙金牌是对的。第一,马龙和王楠都是东北老乡,两人私下关系很不错;其次,马龙是乒乓球队的队长,对乒乓球事业的贡献是巨大的;第三,如果只送王楚钦和孙颖莎,会不会商业目的太明显了?送给了马龙,就让不少人觉得这是公正的一个行为,商业目的就没有那么强了。
因此,从王楚钦和孙颖莎替王楠代言开始,这就不是一个单纯的赠与了,是有一定商业目的的赠与。只是,我们也要理解。王楠早就不是国家队的运动员了,她退役之后就和老公一起开公司,她本身就是一名商人,只不过她从事的工作和乒乓球有关系而已。那么送金牌和代言,这不是一个矛盾体,仅仅因为她曾经是世界冠军,我们该把滤镜拿下来了。
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目的。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https://www.414w.com/read/11073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