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力高(山东)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力高新能)深交所创业板IPO终止。因力高新能及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深交所决定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据招股书,力高新能是一家专注于新能源汽车电子和储能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集产品自主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国内知名新能源产品供应商,形成了以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BMS产品为主、储能和其他汽车电子产品为辅的产品体系,是国内最大的第三方BMS提供商。
经过十余年的技术创新和发展,力高新能掌握了电池系统状态估计技术、电池全态均衡技术、电池主动安全防护技术、新能源汽车网联数据融合应用技术、BMS 功能安全与信息安全技术、动力域控制器技术和高效高可靠的EOL测试设备开发技术等一系列核心技术。
公司产品已形成了覆盖800V及以下各电压等级平台,适用磷酸铁锂、锰酸锂、钛酸锂、三元电池等各类型动力电池包,应用于乘用车(A00 级至 C 级)、物流车、商用车和专用车的多层级产品体系。
2023年,力高新能BMS装机量排名行业第4名,仅次于比亚迪、宁德时代、特斯拉。公司客户覆盖国内前十五大动力电池厂商中的9家,主要客户包括国轩高科、柳州赛克、中创新航、中航锂电、蜂巢能源等国内知名电池厂商和合众汽车等整车厂;产品最终应用于国内前十五大新能源乘用车厂商中的6家、前十大新能源物流车厂商中的7家,主要应用在包括上汽通用五菱、吉利汽车、长安汽车、东风汽车、奇瑞新能源、合众汽车等知名汽车厂商新能源车型中。
本次募集资金应用情况如下:
财务方面,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力高新能实现营收分别约为2亿、5.59亿、8.04亿元人民币,同期净利润分别约为1527.18万、9048.13万、9565.1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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