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时代缅甸》(New Day Myanmar) 8月18日报道,针对有国家或实体向缅甸军政府贷款30亿美元的传言,缅甸在野政府民族团结政府计划、财政和投资部部长丁吞奈(UTin Tun Naing)在社交媒体上发表声明回应说,不会承认这种贷款的合法性,军政府下台后的任何继任政府都不会偿还这种贷款。
原文翻译成中文后内容如下:
有报道称,某国政府据传向缅甸军政府提供了30亿美元贷款。针对这些报道,缅甸民族团结政府计划、财政和投资部(Minister of Planning, Finance, and Investment of the NationalUnity Government)部长丁吞奈(U Tin Tun Naing)在社交媒体上发表了一份声明。
丁吞奈表示,民族团结政府将正式向该国政府进行查证,以核实这些报道的准确性。丁吞昂强调,只有由人民在自由、公平的基础上委托治理的政府才有资格代表人民合法承担债务。丁吞昂说,暴力和非法实体,如缅甸军政府这样的实体,没有代表人民签订公债合同的合法权力。
此前,民族团结政府曾于 2021年6月14日颁布了《公共债务管理法》(Public Debt Management Law),此后又对该法进行了修订。该法明确规定,军政府签订的任何债务合同都不被承认为公共债务,民族团结政府及其继任政府都不会负责偿还此类债务。
(缅甸民族团结政府计划、财政、投资部部长丁吞奈)
译者评:
缅甸这个国家资源丰富、物产丰饶,本应该是经济发达、人民生活幸福的国家,奈何内战已经打了74年,沦为了最贫穷的国家之一。如果不进行彻底重新洗牌,恐怕内乱还会继续,缅甸人民会继续遭受苦难,而周边国家社会经济也会遭受牵连影响。
对于民族团结政府这个声明,译者认为,无论哪个政府取代了缅军政府,如果这个政府也接管了缅军政府的资产,按照通行的国际法则,也是应该继承债务的。虽然国际法并没有明确的、普遍适用的强制性规定来处理新政府是否必须承认前政府的债务问题,但根据国际法中的“国家继承原则”以及《维也纳条约法公约》(Vienna Convention on Succession of States in Respect of Treaties, 1978)的规定,“国家被视为持续存在的法律实体,无论其政府是否发生变更。即使政府更替,国家本身的国际义务通常仍然存在。因此,新政府通常被视为继承了前政府的债务和义务。这是国际法中关于国家继承的基本原则之一”。
当然,取代军政府的新政府如果不考虑不偿还债务带来的政治和经济后果,不偿还军政府的债务,估计借款方也没办法。这也是缅甸抵抗武装争取断绝军政府外援的一种表态。
PS:NUG是什么组织?谁在支持它?看看这新闻报道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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